疑售公院二手药|林哲玄称可研立法禁转售药物 倡推动社群药剂师

撰文: 郭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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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TV Mall有商户被揭转售公立医院一款含有“乳果糖”(Lactulose)的药物,令人关注公院处方过量药物而被转售图利。医疗卫生界立法会议员林哲玄接受《香港01》访问认为,任何药物都不应转售,至于需否立法禁止转售药物,相信可作为药物监管的其中一个方向,但需研究执行细节。他认为,事件反映社会对于处理剩余药物意识不足,短期可循减少派药份量、增加回收药物配套等入手。

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凯欣则认为“绝对不可以转售公院药物”,要研究堵塞漏洞。

医疗卫生界立法会议员林哲玄指,今次卖“二手药”事件,反映社会对于处理多余药物意识不足。(资料图片)

医管局可研附例禁转售“非毒药”类

涉事的“乳果糖”药物,非《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下的毒药类药物,毋须医生处方或于药剂师监督下销售。医管局追查后证实,药物属于曾入住香港佛教医院的病人,令人关注公院药物被转售图利的问题。

被问应否立法禁止转售公立医院药物,林哲玄认为,基于储存方法、安全性等问题,任何药物都不应转售,至于是否需要立法禁转售药物,相信可作为药物监管的其中一个方向,细节亦要研究。

他说,“如果(涉及)Posion(毒药)系执法问题,但如果系非毒药类,特别指明医管局药物,医管局可以研究《医院管理局附例》系咪转售派发药物违法,但唔系即时处理到(问题)。”

涉事的HKTVmall强调,非常重视产品质素及安全,若发现有商户违规出售产品,会立即将该产品下架及向商户罚款,对于严重个案更会与商户终止合作关系。(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江玉欢:政府有责任巡视监管网上销售药物情况

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凯欣今早于电台节目曾表示,对事件感到“非常惊讶、不可接受,是匪夷所思”。她认为“绝对不可以转售公院药物”,要研究堵塞漏洞。

涉事的药物为“非毒药”类,可于任何零售店铺销售。陈凯欣认为,电子购物平台如HKTV Mall,有责保障货物安全,包括清楚知道是由合法途径得来。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则认为,“出售”定义较广而网购盛行下,政府有责任多监管网上贩售的药物,“除咗话实体店舖去规管、巡查,其实有无去做返网上巡查都好紧要”,“差唔多去到市民睇到先扬出嚟,咁你要法例有咩用?”

有市民称透过HKTVMall购买的药物,附有公立医院的病人标签。(网上图片)

倡推动社群药剂师服务 助病人分配药物减囤积

事件亦令人关注公立医院向病人派发过多药物,引致病人囤积药物,林哲玄认为,正让不法商人有机可乘,“讲得尽啲就系‘引人犯罪’,比咁多药,大家都知值钱,(市民)我用唔晒点解唔拎去卖?”

他认为,若要即时解决问题,可从向病人减派药物入手,另外,政府亦可推动发展社群药剂师服务。他指,病人获处方多种药物后,“可能食落先知有问题”,但是新症覆诊需时轮候,未必清楚应否继续服用,社群药剂师可为病人选出更准确药物,减少药物囤积、甚至转售情况。

创建药物收系统 政府应设配套、多宣传

林哲玄提倡社群回收过期或剩余药物,创建一套妥善处理的系统,“其实呢个只系香港无,外国好多唔同地方都有。”

他提到,虽然坊间有推动药物回收服务,但政府旗下包括卫生署、公立医院、社群都没有配套,未见当局有意推动此类服务,也欠缺宣传囤药的严重。“其实要教育市民知道个危险性,唔觉意畀咗小朋友当糖食,系有可能食死佢。”

他认为,除要教育宣传外,亦要有诱因让药房跟随,“因为依家我(药房)啲药用唔晒,已经蚀本,仲要规定比回收商,其实有另一笔开支”他提议,医管局每日处理大量病人、药物,可考虑协助药房免费回收。

翻查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的已注册药剂制品,今次涉及的货品被列为“非毒药”(Not A Poison),自1989年已登记,即可于可在药房(获授权毒药销售商)、药行(列载毒药销售商)或其他没有牌照的处所购买。(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截图)

至于有意见建议医管局药房应研究分开取药数次,林哲玄认为,部分病人有机会要到多个专科覆诊,变相会加重病人出入医院次数;若是需要家人陪同的长者,就更难迁就时间。另一边厢,现时药房工作量大,相比三数次派药,一次性派药更加省时合理,但同意短期内,可折衷减少每次派发份量。

至于疫情期间,当局转介病人到社群药房取药、甚至进一步拓展至买药的做法,林哲玄认为涉及复杂利益关系,“啲钱点样分?当政府畀、医管局买定市民买?”但他认为当局仍可参考,“依家暂时十划未有一撇,但有得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