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售公院二手药|医管局证病人去年出院时所获 港府指属无须处方
针对网上购物平台疑有人出售公院病人药物事件,医管局发言人周二(13日)发声明称,局方按照网上图片追查有关药物的来源,相信有关药物是一名曾入住香港佛教医院的病人,在2023年出院时获医生处方服用的药物。局方已联络有关病人进一步了解事件。医管局发言人重申,非常关注事件并已展开调查,若发现当中涉及不法行为,医管局必定会严肃跟进及转交执法部门调查。
政府同日(13日)表示,高度关注网上平台出现怀疑转售公立医院病人的药物,并会严肃处理事件,但根据初步了解,事件涉及一种名为“乳果糖”的药剂制品,有并不含列载于《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毒药表的物质,属无须医生处方或于药剂师监督下而可销售的“非毒药”类药物。
强调处理药物程序严谨 如有人刻意转售将采取行动
发言人强调,医管局一向有严谨程序,处理和销毁未使用药物,包括过期或病人没有领取的药物,防止有关药物被不当使用。有关药物有妥善管理,储存纪录以至派发等程序,均清晰明确。如果有人刻意转售病人药物图利,医管局会予以谴责,亦会采取相应行动跟进。
医管局呼吁售卖药物的商户,不应售卖来历不明的药物,如对药物来源有怀疑,应向相关执法及监管部门举报。局方也再提醒市民,任何人试图以不当手段取得药物可能会触犯法例。
此外,医管局一直非常重视处方药物的安排,会继续检讨及优化有关安排,其中包括有关收费的安排,以达至减少浪费及妥善运用资源的目标。
港府:事涉“乳果糖”药剂制品 属“非毒药”类药物
政府同日发声明重申,卫生署一直有既定机制监察本港市场上(包括互联网)销售的健康产品及药剂制品。就此个案,卫生署正联系医院管理局以严肃调查有关事件,并会果断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政府指出,事件涉及的“乳果糖”药剂制品,不含列载于《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毒药表的物质,属无须医生处方或于药剂师监督下而可销售的“非毒药”类药物。
港府:循非法销售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方向调查
但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列明,凡符合“药剂制品”定义的产品,都必须符合安全、效能和素质方面的有关规定,如发现产品未符合相关法例的要求(例如未经注册、品质有问题或被掺杂了有害物质),卫生署会尽快调查及发出公布以保障市民健康,有需要时会与其他执法部门展开联合行动,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定会依法处理。
就此个案,卫生署会循非法销售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方向调查。过去5年(2020至2024年6月),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共处理了209宗涉及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而被定罪的个案,最高刑罚为被判监禁10个月,或罚款最高港币10万元。
网上讨论区周一(12日)流传,有市民经HKTVmall购买一款泻药,收到货品后发现附有公立医院的药物标签及病人姓名,HKTVmall证实事件去年7月发生,相关产品已暂时下架,正向商户索取货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