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大状”萧震然民事案提错误意见被裁失当 求逾时上诉被驳回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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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卷入“呃楼案”的“熊猫大状”的大律师萧震然,被指在一民事索偿案给予错误的法律意见,及以专业身份到女律师寓所开会被指有违公会守则,其后又在纪律聆讯中作不诚实陈述,遭大律师公会裁定3项行为投诉失当成立,下令禁止执业45个月。萧不服裁决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并申请逾时上诉。上诉庭今(8日)颁下辞词驳回其申请,指萧的理据无可争辩之处,又称抑郁病情恶化是在上诉逾期之后的事,认为其延误没正当理由。

申请人萧震然;答辩方为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

萧震然因到女律师寓所开会及在民事案提供错误法律意见,被大律师公会裁定失当,被下令禁止执业45个月。
大律师萧震然以其抑郁恶化为申申请逾时上诉,但遭上诉庭驳回。(黄伟民摄)

萧共被裁定3项投诉成立

判辞指,大律师纪律审裁团于2022年11月裁定针对萧震然的3项投诉成立。首项投诉指,萧在一宗民事索偿案中,向原告提供错误法律意见,涉嫌专业失当,被判停牌 30 个月,并须原告赔偿 39,500 元;第二、三项投诉则指,萧违反大律师公会守则,以专业身份前往女律师寓所就法律事宜开会,之后又在纪律聆讯中作不诚实陈述,被判处罚款2500元,停牌15个月,与首罪分期执行。

萧在上诉期过后才抑郁恶化

他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提出上诉,但萧至2023年2月才提出限期宽限申请。萧解释因他的抑郁病情于2022年11月恶化,故申请逾期提出上诉,并呈上相关医疗证明。惟法官指该医疗证明的说服力不足,萧仅与精神料专家会面两次,且能于2022年3月的纪律聆讯中现身抗辩。医疗证明指萧病情恶化,是在上诉逾期之后的事。

审裁团只需提供与案相关文件

萧提出的上诉证据方面,萧指审裁团在纪律聆讯时未让他查阅未被使用材料。根据相关规则,审裁团只须向答辩人送达案件的相关文件。

萧另称他在聆讯中未能盘问第二项投诉的陈姓投诉人,指陈涉妨碍司法公正被裁定罪成判囚,故质疑其供词的可信性。惟该裁决指萧于2022年1月曾去信审裁团,称只打算盘问另一名刘姓证人。

给错意见与案件复杂无关

至于萧指涉案民事案件议题复杂,涉及中港两地法律,该案的原告是否提出上诉属其个人决定,仅基于此裁定他专业失当,对萧并不公平。但上诉庭认为专业失当指控基于萧未针对案件的抗辩元素,与议题是否复杂无关。

案件编号:CAMP5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