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赵家贤耳朵男受打 5男暴动罪成 官称属报复私了囚42至63月

撰文: 刘安琪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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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陈真于2019年在太古城中心外,与他人爆发激烈冲突后持刀伤及数名途人、又把到来平熄纷争的前区议员赵家贤的耳朵咬甩,陈真之后疑遭现场人士“私了”。数名涉“私了”陈真的男子,其中4人早前承认暴动等罪,另一男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案件今(20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高伟雄指出,陈当天无预警地凶残袭击途人和赵家贤,必然挑起现场人士的情绪,然而群众群起向陈施袭,亦不能称是合法合理,特别是陈倒下后仍受袭,或会再激发陈的情绪,令他再袭击途人。高官接受本案非因政治而灭声,属报复私了行为,考虑到各被告参与程度不同,认罪亦有先后之分,判5名被告入狱3年半至5年3月。

5名被告:张润锋(25岁,咖啡师)、容志强(32岁,侍应)、郑朗颖(25岁,文员)、徐俊杰(20岁,学生)及钟志宏(36岁,无业),各面对暴动和有意图而伤人两罪,除了钟志宏受审后被裁定两罪成外,余下4名被告均承认控罪。各被告在不同时间认罪被判罪,刑罚扣减亦各有不同,钟是唯一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囚5年3个月,其余被告中,张判囚3年11个月,容及郑囚3年6个月,徐开审后才认罪,入狱4年6个月。

陈真(图)刺伤一对男女后,又咬甩时任区议员民主党赵家贤部份耳朵,陈之后被现场人士“私了”。(李泽彤摄)
有男途人在太古城与陈真相遇时发生口角,陈真用刀刺伤该男子,该男子曾一度危殆。(资料图片)
赵家贤到现场了解事件时被陈真咬甩部份左耳,之后亦无法驳回。(李泽彤摄)

辩方指陈真是始作俑者

高官引述辩方求情指,无证据显示事件有预谋,当时现场人数不足20人,事主陈真是始作俑者,他无故挑起事端,并以极凶残方式袭击途人及赵家贤,被告们受愤怒蒙蔽才犯上本案。

官指群众群起还击亦不合法

高官同意陈真向途人施袭必然会挑起在场人士情绪,然而无论他的行为如何凶残无理,群众群起施袭亦非合法合理。本案不涉因不同政见而灭声,被告行为属报复私了,陈真受击会进一步激发其情绪,并再袭击在场的人。案发于星期日,案发地点在商场,现场除记者及保安外还有居民,若陈再攻击无辜途人,后果更不堪设想,故认为应以5年3个月为量刑起点。

由于4名被告认罪时间有先后不同,同时亦考虑到他们在案中的参与施用暴力程度不同,故判5人入狱3年半至5年3个月不等。

2019年11月3日,有市民在太古城中心聚集。(黄咏榆摄)
现场留下大量杂物及血迹。(陈信熙摄)
现场留下大量杂物及血迹。(陈信熙摄)
现场留下大量杂物及血迹。(陈信熙摄)
现场留下大量杂物及血迹。(陈信熙摄)

案情指,2019年11月3日下午约5时起,大批示威者在太古城商场聚集,部份人高唱“愿荣光归香港”。约7时半,陈真在太古城中心西出口以普通话与人口角,期间陈袭击一对男女,区议员赵家贤到场了解事件时被陈叫掉部份耳朵。现场人士见状,部份人群起包围陈并对他拳打脚踢,陈亦被打至全身染血。

控方指有涉案片段拍摄到,身穿绿衫、右前臂满布纹身的钟用缩骨遮不断打陈真超过10下。钟在审讯时争议身份辩认,惟法官指该绿衫男子与钟无论脸型轮廓及纹身都相符,裁定钟罪名成立。

被告钟志宏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5年3个月。(刘安琪摄)
被告徐俊杰(左)原本不认罪,开审后才改认罪,被判囚4年半。(刘安琪摄)
被告高缝称当时为想拯救现场人士曾踢过陈真,法官接纳其法,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朱棨新摄)

至于早前认罪的被告,容曾用左脚踩陈扭曲的右腿,又用右脚踢陈下身一下,并有用伸缩棍打陈;张则用右手袭击陈;郑曾拳打脚踢陈数下,又拿起垃圾桶及交通圆锥筒掷向陈的方向。

本案原另有一名被告高缝(61岁,律师楼文员),他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DCCC 32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