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女主任虚报巡查公屋纪录 380份记录320份有问题 罪成囚7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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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署事务主任涉虚报突击巡查公屋纪录,惟被上司发现其中一受访住客已离世,女主任只称:“唔系好记得。”廉署经调查后,发现女主任曾呈交的380份记录中,有320份有问题,最后起诉她19项罪名,她经审讯后,被裁定其中18罪成。案件今(18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裁判官曾庆东斥被告违反房署的诚信要求,且毫无悔意,须判处监禁,判她入狱7个月。

女被告李碧琪(52岁,房屋事务主任),被裁定18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指她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在房屋署外展房屋管理系统的纪录作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她已到东涌满东邨满康楼18个单位进行两年一度的家访,明知意图用以误导房屋署。

女被告李碧琪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18项罪成立。(资料图片)

房署发现有受访人士已离世揭发

案情指,被告向房署提交的纪录显示,称她曾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到东涌满康楼逾380个单位进行家访。房署审视纪录时,发现其中一个单位的唯一住客在被告报称家访的日子已离世。

被告呈交380份家访有320份有问题

廉署接获房署转介的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提交的逾320份纪录有问题,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落案起诉被告19项样本控罪,经审讯被裁定其中18罪成,涉及以18份载有虚假资料的纪录,虚报她曾到满康楼18个单位进行家访。

求情称行为不涉贪污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自1996年入职房署,及至2022年离职,服务房署25年,案发前的工作评价良好,另获政府颁发嘉许状,表扬她在疫情期间的付出。辩方又指,被告只是使用虚假资料,行为不涉贪污,希望法庭考虑判处缓刑,并容许被告保释候判。曾官认为,房屋署信任被告负责查核公屋住户有否滥用资源的情况,反问被告行为是否违反诚信,直言缓刑并非适当,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但准被告继续保释等候判刑。

案件编号:WKCC350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