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女主任涉伪造家访记录 住客只见男职员或无人造访 裁18罪成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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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署事务主任涉虚报突击巡查公屋纪录,惟其上司发现其中一受访住客已离世,女主任被追问时说:“唔系好记得。”廉署后来调查事件,发现女主任疑曾虚报多次记录,她否认指控。案件今(4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裁判官曾庆东指,大部份作证住客均称只见男职员到访或根本无人造访,他亦称留意被告打扮女性化,没有令人怀疑她非女性的特征,认为唯一合理推论是被告并无上门,裁定她18项罪成,把判刑押后至6月18日以索取背景报告,被告期间准保释。

女被告李碧琪(52岁,房屋事务主任),被控19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指她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在房屋署外展房屋管理系统的纪录作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她已到东涌满东邨满康楼19个单位进行两年一度的家访,明知意图用以误导房屋署。被告被裁定其中18罪成,1罪不成立。

女被告李碧琪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18项罪成立。(资料图片)

被告辩称家访时无表明身份

控方传召多名住客作供,他们大都称案发时只有1名房署男职员家访,或从来无职员造访。辩方则指被告确曾造家访,只是没有表明身份,或者当时单位住户的家人、佣人等代为接受家访。

官指突击家访必然需要表明身份

曾官分析指,被告名正言顺进行突击家访,必然需要表明身份,其他人也无理由冒充住客接受家访,或在代为接受家访后不向住客提及此事,认为辩方说法只是猜测,缺乏事实基础。

被告打扮女性化没令人混淆的特征

曾官亦指曾在庭上留意被告的一举一动,观察其神态举止,她的打扮女性化,没有令人分辨不了她是女性的特征,但多名住客均称案发期间,只见到1名男职员到访住处进行过1次家访,唯一合理推论时被告从来没有上门进行家访。不过由于其中一名住客证供并不可靠,曾官裁定被告18罪成,余下一项罪脱。

录影会面时气定神闲毫不惊慌

辩方曾争议廉署人员拘捕被告时没有作出警诫,更叫被告不要浪费金钱请律师。曾官裁决时指,被告是资深公务员,非入世未深或无知之辈,任何有经验的调查人员,必然预期被告会知悉其权利,若负责拘捕的廉署职员提出聘请律师浪费金钱此等愚蠢建议,必定会招来投诉。被告在录影会面气定神闲,表明毋须律师,毫不惊慌失措,回答关键问题时懂得回避,明显经过深思熟虑,自愿进行录影会面。

求情称行为不涉贪污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自1996年入职房署,及至2022年离职,服务房署25年,案发前的工作评价良好,另获政府颁发嘉许状,表扬她在疫情期间的付出。辩方又指,被告只是使用虚假资料,行为不涉贪污,希望法庭考虑判处缓刑,并容许被告保释候判。曾官认为,房屋署信任被告负责查核公屋住户有否滥用资源的情况,反问被告行为是否违反诚信,直言缓刑并非适当,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但准被告继续保释等候判刑。

案件编号:WKCC350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