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车房爆炸 女死者丈夫索偿 车房东主遗孀需赔72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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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2015年发生车房爆炸案,一名维修技工在修理石油气的士时,泄漏石油汽引致爆炸酿3死,隔邻玻璃店女店主死亡,其丈夫向房东主的遗孀,及当时做维修的车房技工索偿,聆案官今(18日)就车房东主遗孀的赔偿额下判辞,裁定她需向女死者的丈夫赔偿72万元。技工已被裁定需负责任,赔偿金额待定。

原告为玻璃店女东主伍霭霞(64岁)的丈夫兼其遗产管理人伍乾元,被告分别为车房技工黎骏豪、车房东主胡汉伟的遗产管理人曾颕诗,以及车房单位业主古有莲。

隔邻玻璃店东主伍乾元当日收咸鱼避过一劫,他就丧妻向车房索偿获赔72万。(资料图片)

技工亦负相关责任赔偿额待定

判辞透露,技工和车房东主的遗产管理人已被裁定负有相关责任,技工的赔偿额待定,是次判辞只处理车房东主所需支付的赔偿额。技工因事件于2020年被裁定3项误杀罪成,被判囚8年。此外,原告展开诉讼后,未有继续控告单位业主。

车房技工黎骏豪3项误杀罪成入狱8年,他在事件中亦严重烧伤。(资料图片)

聆案官在判辞指,车房东主的遗产管理人需就丧失亲人、丧礼费用,女东主所受的苦楚、因其去世而损失的收入等,向原告支付合共约72万元。此外,车房东主的遗产管理人亦需向原告支付相关利息和讼费。

案件编号:HCPI39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