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化前科六旬翁图奸11岁女童 事主严重受创现解离状态 囚9年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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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性交驱鬼”案被判入狱11年的六旬汉,出狱后一年半涉载一名相识不久的11岁女童到空地性侵,经审讯后虽脱强奸罪,但企图强奸罪成。案件今(1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对女童所作行为近乎强奸,女童主事后出现严重的创伤后遗症,对男性感厌恶,只与女性交往,并出现“解离”状态,康复路漫长且艰辛,官认为案情严重,判被告入狱9年半。

被告周锦华被裁定企图强奸11岁女童罪成,被判入狱9年半。(资料图片)

被告2010年因强奸等罪囚11年

被告周锦华,67岁,装修工人。他被控于2019年10月21日,强奸案发时11岁的X。陪审团裁定被告强奸罪不成立,企图强奸罪则罪成。庭上透露,被告于2010年因一项强奸罪和三项以虚假陈述促致非法性交罪,被判囚11年。他于2018年3月出狱,于1年半后干犯本案。

资料显示,被告在该案和一名19岁少女进行“性交驱鬼”法事,先后与她三次性交,之后更将她强奸。

X有严重创伤出现解离状态

法官判刑时引述事主X的创伤报告,指她现时对事件的记忆仍然鲜明,有愤怒的反应。她对男性感厌恶,未能接纳与男性发展亲密关系,只与女性交往。她作供前情绪波动,梦见被性侵的情形。报告指,X有严重的创伤后遗症,出现“解离”的状态,即创伤和身体感觉切割。此状态一方面避免X崩溃,同时令她出现痛楚、失眠等状况。报告认为,X的康复之路漫长和艰辛。

被告比事主年长50岁案有预谋

法官续指,本案案情非常严重,案情近乎强奸。被告较X年长50岁,在案中有一定预谋,知悉对方离家出走,凌晨时分带她到空地,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侵X,令她有感染性病的风险,X事后亦出现非常严重的精神创伤。法官又指,被告于2010年被判囚,该刑期不足以警剔他不再重犯。考虑以上因素后,判被告监禁9年半。

X经介绍识华哥后当晚被性侵

案情指,X于2019年10月20日透过朋友介绍认识“华哥”,翌日凌晨2时许,“华哥”相约X在天瑞邨瑞辉楼见面。她与“华哥”见面后,“华哥”先与她乘搭的士到一个地方,之后“华哥”驾驶停泊在该处的一部七人车,接载X到鸡伯岭路凤降村一处空地。“华哥”泊车后在车厢内,用下体磨擦X的私处,又企图与X性交,他其后在X面前手淫。

华哥曾给事主500元

“华哥”在凌晨4时载X回到天水围,著她不要把事件告知他人,又给她500元,X把该500元扔掉在垃圾桶,事后告知社工报警,并提供“华哥”的电话号码。

涉案七人车离奇被焚毁

警员发现该电话号码曾登记一辆七人车。该电话号码属于被告的女儿,警方把被告和该七人车列入通缉名单。于2020年12月5日,一辆挂上假车牌的七人车在西环孙中山纪念公园外焚毁,后证实为涉案的七人车。被告于2021年7月12日在八乡遭警员截查被发现在通缉名单上而被捕。X在认人手续中,认出被告是“华哥”。

案件编号:HCCC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