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涉奸11岁女 事主称曾被“华哥”载走 涉案车一年后被焚
11岁女童经受友介绍认识一名叫“华哥”的男子,“华哥”当间凌晨即约见面,并辗转用一部七人车载女童到一空地并在车内强奸女童,之后给她500元。警方事后根据“华哥”的联络电话号码,查到一部疑与案相关的七人车,并锁定一名六旬男子,并把该车及该男列入通缉名单。逾一年后,该七人车被人挂上假车牌焚毁,警后事后在八乡截查时发现该六旬男,他否认认识女童,但女童却认出他是“华哥”。六旬男否认强奸,案件今(19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被告周锦华,67岁。他被控于2019年10月21日,强奸X,X案发时11岁。
X赴约前致电朋友Y并保持连线
控方开案陈词指,X于2019年10月20日透过朋友介绍认识“华哥”。两人随即交换电话号码。同月21日凌晨2时许,“华哥”来电约X在天瑞邨瑞辉楼见面。X赴约前致电给朋友Y,并叫Y与她保持通话,Y把电话调较至静音,故Y可听到X的声音,但X的电话不会传出Y方的声音。
Y为接听另一朋友电话断了线
X与“华哥”见面后,“华哥”先与她乘搭出租车到一个地方,之后“华哥”驾驶停泊在该处的一部七人车,接载X到鸡伯岭路凤降村一处空地。“华哥”把车泊在空地后,在车厢后座把X强奸。控方指,原本X虽然与朋友Y保持电话通话,Y亦听到他们的对话,但后来Y接听另一朋友的电话,并结束通话了X的通话。Y再联络X时,X已被强奸。
华哥离开前给女童500元
“华哥”在凌晨4时许开车载X回到天水围天华邨,并把500元给X,又着X不要把事告知他人。X之后把该500元扔掉在华悦楼的垃圾桶。X其后把事件告知社工,在社工协助下报警,并向警员提供“华哥”的电话号码。
被告与七人车列入通缉名单
警员调查发现,被告使用此电话号码登记,并拥有一辆七人车。该电话号码并非属于被告,而是属于被告的女儿,被告和女儿均报称居于瑞辉楼,警方把被告和该七人车列入通缉名单。
通缉车逾一年后被挂假车牌焚毁
于2020年12月5日,一辆挂上假车牌的七人车在西环孙中山纪念公园外焚毁,后证实为被告的七人车。警员于2021年7月12日,在八乡截查被告时发现他是被通缉人士,遂拘捕他。被告警诫下称不认识X,也没有强奸她。
X在认人手续中认出被告是“华哥”。
案件编号:HCCC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