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造假 嘉科董事知情不报 官斥影响建筑界声誉囚2年半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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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混凝土砖测试被揭造假,两名嘉科工程顾问董事涉嫌知情不报,令土拓署接纳嘉科的评核报告,并向嘉科付款逾197万元。二人因而被廉政公署控欺诈罪,他们否认指控,一人早前被裁定罪成,一人罪脱。罪成董事今(7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法官严舜仪批评梁明知嘉科的报告造假仍向署方隐瞒,打击公众对于港珠澳大桥品质的信心,造成公众恐慌,影响整个大中华地区工程建筑界的声誉,考虑到梁过往致力培训下一代工程师,对业界有所贡献,判他入狱2年半。

被告梁永强(64岁,嘉科时任营运董事),被控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间,故意隐瞒嘉科职员曾使用已测试或高强度的混凝土砖或金属校准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样本砖作为测试,意图诱使土木署向嘉科发放逾197万港元款项。同案另一被告Leslie Harry Swann(70岁,嘉科时任部门董事),早前被裁定罪脱。

被告梁永强在西九龙法院被判囚2年半。(资料图片)

官斥梁明知造假仍选择隐瞒

严官判刑时指,虽然梁并非决定隐瞒造假的人,亦没有伪造文件,但他没向土托署披露准确完整的纪录,明知嘉科提交的报告造假,亦知道嘉科品质监控系统有问题。严官接纳梁没因案件从中得益,隐瞒造假的决定亦是由嘉科管理层作出,否则他的罪责必然更高,惟梁作为嘉科董事,又在行内经验丰富,明知报告造假,仍然选择隐瞒。

梁的行为打击公众对港珠澳大桥品质的信心

严官续指就算梁未有导致政府蒙受直接金钱损失,但令政府后续的补救工作推迟进行。严官指出工程建筑界的诚信至为重要,并批评梁的行为打击公众对于港珠澳大桥品质的信心,造成公众恐慌,影响整个大中华地区工程建筑界的声誉。

指梁的女儿是时候接手照顾祖母

针对辩方质疑案件涉及延误检控,严官接纳控方所言,案件因其性质复杂、涉及海外证人等因素,导致检控需时,但非构成不合理延误。即使辩方称梁须供养年届90岁的母亲和两名仍然在学的女儿,但严官指一般人退休年龄为65岁,梁至今已经67岁,两名女儿也是时候接手照顾祖母。考虑到梁在行内的贡献、健康因素等因素,严官酌情减刑半年,判囚30个月。

求情指梁一直致力培育下一代工程师

辩方资深大律师陈政龙求情指,梁过往一直致力培育下一代工程师,自2003年便在香港工程师学会任教。梁从没向上司隐瞒造假,但嘉科索取法律意见后,决定不向土拓署披露事件,故梁按照上司决定未作披露。梁的行为未有影响港珠澳大桥的安全性,亦没令政府蒙受直接经济损失。

辩方质疑案件有延误

陈又指廉署延误检控,梁早于2017年首次被捕,但至2021年10月才被起诉,由被捕至今已隔7年。同一事件中,嘉科19名实验室职员涉以金属柱等代替混凝土进行测试,但他们早于2019年被定罪,不知道为何梁的案件需时许久。

陈提到梁自被捕后患严重抑郁症,且健康情况每况愈下,先后接受前列腺癌及髋关节手术;又指梁是家中经济之柱,但因本案失去工作,须离开已工作逾40载的嘉科,惟两名女儿仍然在学,希望法庭从轻发落,考虑判处缓刑。

案件编号:DCCC106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