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正研防贿条例扩至特首 林郑:尽快亲自处理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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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在任内卷入涉贪案,刚卸任的梁振英亦在上任后收取澳大利亚公司UGL 5,000万元;两事件都令人关注现时《防止贿赂条例》的应用范围,能否规管特首。新一届政府上台,到底林郑班子能否履行政纲,扩大《防贿条例》适用范围,受到立法会议员关注。
林郑月娥在早上问答大会上表示会尽快亲自去处理议题。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中)(吴炜豪摄)

张建宗:无计划修订行会申报制

鉴于尹兆坚引述传闻指再次获中央任命的廉政专员白韫六涉嫌干涉梁振英与UGL事件的调查工作,张建宗“开宗明义”指传闻的指控非常严重,并无任何事实根据。把廉署人员委任决定与事件扯上关系,是无事实根据的臆测。至于政府会否改善现时行政长官的申报制度,张指特首非政治委任官员,但自愿遵守《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原则和精神,包括按要求申报财务及其他利益资料。政府认为上述的利益申报机制严谨,行之有效,没有计划作出修订。

林郑月娥称昨日到立法会公布50亿教育方案。(资料图片/吴炜豪摄)

林郑未提修例时间表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上亦到立法会接受议员质询,热血公民郑松泰问到新政府会否把《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及第8条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适用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继而拿出竞选政钢引述:“我会尽快解决相关的宪制及法律问题,修订《防止贿赂条例》,将第3及第8条适用范围扩大至包括行政长官。”对于郑松泰追问具体的修例时间表,她只回应会尽快及亲身处理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