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水球港队前领队 涉虚报运动员训练纪录 呃体院41万元津贴
撰文: 吕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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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0日)公布,昨日(9日)落案起诉水球港队前领队古汝发,于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涉向体院讹称在五年计划下获提名的水球港队运动员已出席其训练纪录上订明的所有训练,以诈骗香港体育学院发放政府津贴共逾41万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案情指,中国香港游泳总会水球委员会前义务秘书暨水球港队前领队古汝发,其案发时,负责向体院提交水球运动员的每月训练纪录作核实,于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向体院讹称“在队际运动项目五年发展计划”下获提名的水球港队运动员已出席其训练纪录上订明的所有训练。
廉署早前就有关津贴发放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在制备运动员每月训练纪录时,捏改水球港队运动员的训练时数,以让运动员符合每月训练出席率达八成去申领每月“队际运动项目五年发展计划”的4,000元训练津贴,共诈骗体院发放津贴共412,000元。
古汝发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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