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冲突|会计师站黑衣人阵营 官指以暴易暴违法裁暴动罪成
2019年7月21日的元朗站事件,一名男会计师被指当晚曾在英龙围外及元朗站内,连同其他黑衣人与白衣人冲突,因而被控暴动罪。会计师早前否认控罪受审,今(5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李庆年指,即使白衣人事前曾袭击市民,但黑衣人以暴力还击,致他们“有道理也变成没有道理,甚至出现歪理”,终造成“以暴易暴”,亦属违法违理,裁定被告暴动罪成。把案押后至4月10日求情及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何赞琦(42岁,会计师)被控于或约于2019年7月22日,在新界元朗朗和路与元朗港铁站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发生冲突后,仍有白衣人在元朗聚集,并持续有冲突发生。(详看下图)
以暴力还击有道理亦变成无道理
法官李庆年裁决指,不接纳辩方称当日只有白衣人暴动的说法,指当日双方均各自怀著参与暴动的意图,即白衣人欲“捍卫村落”,黑衣人欲为遇袭一方“抱不平”。李官又指,即使白衣人一方曾在较早时以暴力对待车厢内的市⺠ ,黑衣人一方也不应主动在元朗站非法集结 ,更走到英龙围冲击在村口的村⺠。李官直指:“黑衣人一方以暴力还击,有道理也变成没有道理,甚至出现歪理,造成以暴易暴,违理违法”。
指被告行为超越八卦
李官另批评被告的证供不可信亦不可靠,如他声称因“八卦”到场,但现场片段可见他的行为超越“八卦”,在冲突时走到最前线和使用暴力;另被告多次否认事件中有两个敌对阵营,但作供时形容白衣人一方是“似黑社会”,自己一方为“无辜的市⺠”、“无端端被人打”。
当晚元朗站内曾发生激烈冲突,大批白衣人曾闯入元朗站内袭击月台及车箱内的人。(详看下图)
案发时明显选择了阵营
李官续指,正当朗和路上双方的冲突越来越严重时,被告仍没有离开现场,反而在选择在前线站在黑衣人阵营,可见他案发时明显选择了阵营,并壮大黑衣人一方的声势 。此外,被告案发时在多个阶段有机会离开的情况下,仍选择与其他自愿逗留的黑衣人“齐上齐落”。
拒绝接受自卫等辩解
李官拒绝接纳被告案发时是自卫等的辩解,并指即使当时真的如他所说欲防止罪案发生,其所使用的武力程度也并不合适,认为被告是选择黑衣人阵营,对抗白衣人阵营,因而裁定其罪成。
案件编号:DCCC 80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