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渉721暴动 时任区议员:警方打个电话 事件便不会发生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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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动案续审。时任元朗区议员黄伟贤今(18日)接受控方盘问,控方质疑黄当日明知可能有人会到元朗“搞事”,但未尽力返回元朗,任由事件发酵,意图“置身事外”。黄不同意,指控方说法“本末倒置”,在警方未采取能采取的执法行动的情况下,反指责他“无尽力赶入元朗制止事件发生”。黄更指出,警方当日只要打一个电话给乡事,事件便不会发生。

黄重申从来不觉当天会出事

黄伟贤今接受盘问,控方质疑黄当日为何不联络其他屯朗选区区议员,以一起商讨和解决事件。黄解释指,警方数月前已收到相开的消息,并向黄表示他们有部署、有安排。加上,黄亦曾向乡事区议员查询事件,对方亦回应称仅“表下态”。故此,黄从来不觉得当天会出事,直言认为如果警方不想有事发生,在鸡地便不会有白衣人聚集。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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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另关注到,黄和林相约一同到元朗,却未有约定具体见面时间和地点。黄指他们并非事前有计划地相约到元朗,且某些事“唔系等齐人先做到,边个去到先咪边个做”。

指警方打个电话便可以摆平事件

控方续问及,黄当时为何不再致电邓警长说明事态严重,黄称:“已经出咗事,仲打来做乜。”黄又重申,他作为33年的元朗区区议员,他能肯定地说,如果警方不想有事发生:“打个电话已经可以摆平件事。”甚至不需动用警力。

要做嘢无需等到21号

控方之后指出,警方在处理2019年的大型社会事件时,亦未能立即平息事件,质疑黄案发时对元朗警力有过大信心,忽略了721当天的确有人会“搞事”。黄回应指,警方早在7月19日便收到相关消息:“要做嘢唔需要等到21号。”而是需要防范于未然,只须打个电话给乡头即可,问题与人手无关,称:“除非,主控你同我讲警方无做过野,所以发生呢件事”。

元朗区前区议员黄伟贤称警方只要打个电话给乡事,事件已不会发生。(刘安琪摄)

黄不觉有何能力能制止事件

控方再指,黄相信或可能相信当时有人会入元朗“搞事”,但未尽力进入元朗,任由事件发酵。黄不同意,称:“我唔知我早啲番入去,有咩能力制止件事。”

指控方说法本末倒置

控方最后指出,黄案发时故意不留在元朗,借以“置身事外”,并在邓警长著其劝喻林不要入元朗时,黄仅表示“无能为力”。黄不同意,质疑控方所称的“置身事外”为何意:“讲到同啲聚集既白衣人有联系咁。”黄又指控方说法“本末倒置”,在警方未完成其执法行动的情况下,反而指他“无尽力赶入元朗制止事件发生”。

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袭击西铁站乘客事件中,有人被打至背部留下多条伤痕。

西厨称好多白衣人即被围殴

辩方之后读出遇袭事主苏梓朗的口供,他案发时在形点的一间餐厅任职西厨,当日晚上9时50分下班后回家。途经案发地时,苏见到一群白衣人聚集,便自言自语称:“真系好多白衣人”。一群白衣人听罢包围苏,称:“你讲乜野白衫人!”、“你讲乜嘢!你系乜嘢人”,继而用棍状物袭击苏。

送院后需留医3天

苏随即逃走,并大叫:“我啱啱收工,你地打错人。”之后听到有人回复:“快啲走,走慢啲,帮唔到你。”约3至4分钟后,苏再听到有人说:“唔好打,佢著厨房鞋,啱啱收工架咋。”白衣人随后散去。苏最后到附近的便利店报警,并获安排到医院接受治疗,留医3日后出院。

7名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6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同被控一项暴动罪。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 DCCC 113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