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同袍说秽话骂妻母索偿 警员错向警务处提控 须付讼费5.6万元
撰文: 赖琦
出版:更新:
警员声称与同袍口角时,对方曾说:“你老婆畀我X”、“阿妈畀我X”等话,认为同袍言辞有性骚扰之嫌,因而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同袍及警务处涉违反《性别歧视条例》,要求赔偿16万。警员后来终止对警务处的申索,警务处事后要求取回讼费,法官梁国安今(2日)下判辞,指根据事发情景,认为同袍所言只属辱骂之言,并不涉任何性挑衅或性要求,警方接到其投诉亦有作跟进,认为警员仍对处方的申索属轻率,须付处方讼费5.6万元。
原告去年已终止对警务处的申索
原是吴汉森(译音),被告林文龙(译音,下称:首被告)及香港警务处。原告提出涉及的性骚扰指控发生于2021年6月19日,他指林作出粗鲁及冒犯的行为,并重复地说出“你老婆畀我X”、“阿妈畀我X”等秽话。原告于2023年10月12日申请终止对处方的申索,处方之后要求取回讼费。
性骚扰需含不善意的性挑衅
法官在判辞指,根据案例,性骚扰的法律定义指,言语中需带有不善意的性挑衅或性要求,或要包含性行为的意思,但梁官认为林在事件中所说的话在广东话的世界中,只是一般争吵时用来骂人的话,虽然有用上与性相关的字词,但不一定构成性骚扰。就事件的背景,林说该些话时并非想构成任何性挑衅,或想达致任何性行为,林的语句虽有提及原告的母亲或妻子,亦只是语言的习惯。
指林突对其妻母有性兴趣属异想天开的论点
梁官认为,综合案件的各项因素,认为林当时的话仅属吵架中说出的羞辱人的话,若以此指林是突然对原告的妻子或母亲有性兴趣,实属异想天开的论点。
警方接到投诉后有作跟进
梁官又指,原告曾向警方作出投诉,警方之后有作跟进,后来原告亦有向平机会投诉,并要求警方暂停调查。原告针对警方的申索是轻率的,故认为原告需支付警务处5.6万元讼费。
案件编号:DCEO 7/2023
警员指同僚讲粗口提其妻求赔偿 官:佢唔系提出性要求 系闹紧你指同袍说:你老婆畀我X 警员称感冒犯觉遭性骚扰 入禀求赔16万足总CEO谭秋朗被指歧视 前女主管称工作被留难 求道歉及复聘中学时被禁留长发承受巨大压力 两男入禀告母校要求道歉及赔偿女律师告前合伙人诱使性关系案 被告求取消原告匿名令女律师称怕遭报复及影响前途 与合伙人维持性关系 要求赔偿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