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指同僚讲粗口提其妻求赔偿 官:佢唔系提出性要求 系闹紧你
警署报案室工作的警员,声称因称呼驻守枪房的高级警员为“大佬”,继而发生口角后结怨。他指该高级警员曾当面嘲讽他称:“你老婆畀我X”、“阿妈畀我X”等话。警员感冒犯,认为言辞涉性骚扰,早前入禀区域法院指高级警性别歧视,要求赔偿16万元。高级警申请剔除申索,案件今(15日)在区域法院聆讯。法官梁国安质疑高级警所说的话是否属性骚扰,又说:“闹人都系呢啲字眼。”原告则指高级警不断闹他,又称:“闹人有好多种,但佢话对我老婆做咩。”梁官将案押并称会在3个月内下书面裁决。
原告是吴汉森(译音),被告是林文龙(译音,下称:首被告)及香港警务处。
官质疑言辞不雅但不属性骚扰
法官在庭上称,原告指林所说的话,言辞虽然非常不文雅,但不属性骚扰。法官又称:“闹人都系呢啲字眼,唔系真系想触摸你边度、有咩性爱既行为”。
性骚扰指对女性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
原告则引述《性别歧视条例》指,对一名女性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或提出不受欢迎的获取性方面的好处的要求,便属于性骚扰。原告因而认为林不断闹他,令他认为林是在对他提出要求。
官直言佢闹紧你唔系性要求
法官闻言反驳指林并非向他提出,称:“系闹紧你,唔系对你提出性要求。”原告则解释称:“闹人有好多种,但佢话对我老婆做咩”。法官再重申:“但佢唔系向你太太提出有咩既行为。”
官指一般闹人是这样说
法官之后再指出:“用性来闹你,一般闹人都系咁闹。”并称:“几十万人都咁闹,个个都走嚟诉讼,我地就好忙。”重申案中看不到林对原告的母亲或太太作出性要求。原告听罢再引述条例曾提及,一名合理的人应会预料该受骚扰者会感到被冒犯、侮辱或惊吓。法官再重复,林不是作出性要求,而是提及一名女士,令原告觉得被冒犯。
一句大佬起争执兼结怨
原告在自行写的入禀状透露,案发时他和首被告均驻守荃湾警署。2020年7月22日,原告到枪房归还装备时,叫了林一声“大佬”,林说:“呢度无大佬,叫师兄。”两人因态度问题争执。两日后,原告归还子弹时故意逐一交出。林质疑原告情绪有问题,不宜拿枪,并作出投诉。
指林曾不断说:你老婆畀我X
后来在上司调解下,原告向林道歉。惟警署后来出现涉及原告的传闻,他遇见林时亦遭嘲讽。2021年6月19日,原告到枪房时,林不断向他叫嚷说:“你老婆畀我X”、“你阿妈比我X,生咗你个衰仔……”林翌日有向原告道歉,但原告没有接受,认为林的言语冒犯,且涉性骚援,使他担心其妻及母的安危。原告现要求林就事件赔偿16万港元。
案件编号:DCEO 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