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涉721暴动 第三被告遇白衣人被叫离开 称当晚会有嘢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动案,今(25日)在区域法院续审。第三被告陈永晞今午出庭自辩,指案发当晚本打算与朋友前往鸡地食糖水,途中见到有逾百名白衣人在桥上聚集,并遭白衣人用棍指吓和质问他们是谁。对方在知悉他们是街坊后,著他们快点离开并称:“今晚呢头会有嘢。”陈友人随后决定返回地铁站,以提醒有机会经过此处的人要避免危险。
曾在中银及德意志银行任职
陈永晞作供指,他自中三起转至英国求学,之后先后在英国和纽西兰读大学,2006年完成商业学士学位后回港。及至2010年起,陈在中国银行(国际)任职客户经理,2017年起到德意志银行任职,案发时任职副总裁,直到2020年因本案被捕后离职。
强调无任何政治联击
陈续指,他于2016年购入元朗Grand Yoho一单位,2019年12月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陈选择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因为他欲为改善社区环境出一分力。陈另指,他并无任何政治联系。
原与朋友到鸡地食糖水
代表陈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展示案发时的照片,潘问陈是否认识在他身旁的男子,陈指该为男子是他的朋友John,又指他俩自小认识,在中银国际和德意志银行均为同事。John亦居住于Grand Yoho第二座,两人不时会到鸡地一带食糖水。案发当日是星期日,陈不用上班,他早上及下午均留在家中,直到晚上9时45分,John提意一同去食糖水,便在形点商场中庭会合。
白衣相机男著快离开指当晚会有嘢
至10时13分,两人离开商场沿明渠前往鸡地的B仔凉粉方向,途经凤攸北街休憩处时,陈见到桥上有不下100名白衣人聚集,大部份人手持棍状物。白衣人留意到他们经过后,其中一人立即用棍指向陈及John,并问:“你地系边个?”另一名手持相机的白衣男子见状上前制止该持棍男子,并问陈:“你地喺到做咩?”陈回应:“我地系街坊,嚟食糖水。”持相机男听罢称:“如果系街坊就快啲离开,今晚呢头会有嘢。”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返西铁站想提醒人免危险
陈与John即截返形点商场,途中John想起曾收到一些消息,指721当日会有白衣人聚众打人。两人因而认为有需要往西铁站,陈说:“睇下有无方法可以提点佢地避免危险。”
法官另问及两人当日的衣著,陈指他当晚身穿绿色短袖上衣,John则身穿深蓝或深绿的短袖上衣。
7名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6岁)、庾家豪(39岁)、陈永晞(41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同被控一项暴动罪。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 DCCC 113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