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涉721暴动 何桂蓝未遇袭仍射水 次被告称无力感重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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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动案,今(25日)在区域法院续审。上周开始作供的次被告庾家豪,今续接受控方盘问。控方指庾虽声称为阻白衣人袭击而射水,但影片所见,当时前《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并未遇袭,又指庾当时应意识到有人使用灭火筒,却没有后退或离开,反而走到前方。庾同意这是他当时的反应,并称因当时无力感好重,整个人“呆咗”,未能留意到身旁人的动向。

庾称为阻白衣人袭击而射水

被告庾家豪(39岁)被指当日曾在闸内向白衣人射水,庾自辩时解释,当时为阻止白衣人攻击他人,并非想袭击白衣人。控方却指前“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后来曾向右边移动,似是在避开水柱,但何未有遇袭。庾同意,但指当时有白衣人在何附近。

次被告庾家豪被指当晚曾在闸内向白衣人方向射水。(资料图片)

控方质疑射水未能停止纷争

控方续指,在闸内人士向外射水后,白衣人并未继续追著何,转而望向闸内的人士。庾同意,指射水人士成功令施袭者和受害人的距离扩大。控方质疑,射水行为未有因而停止,庾亦未有阻止该射水人士,之后更曾伸手调整水喉射击的方向,但当时何并未受袭。庾同意,但指白衣人距离何仅一两步距离,故他想继续保持两人的距离。至于水喉后来瞄准的方向,庾指水喉非由其控制,他不清楚另一人的目的为何。

控方另提及,当人有闸内人士高呼:“要拉住兄弟”,庾其后的行动可见他视自己属于兄弟的一群,需要“互相保护”,庾不同意。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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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无力感很重未留意到身边人动向

庭上之后续播放片段,显示现场突然有烟雾喷出。庾称记忆中烟雾并无特别的味道,估计烟雾应是由灭火器喷出。控方指庾当时认知闸内有人使用灭火器,但却未有退后或离开,反而冲到闸内人士的前线并停留了一段时间。庾同意,并称他当时的“无力感好重”,不知道自己可以做到什么,感到整个人“呆咗”,未留意到身边人的动向。

控方继而指出,当人人都向后退时,庾仍选择留守在前线,是藉人多势众为闸内人士增加声势,庾不同意。

控方对七名被告的指控。(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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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6岁)、庾家豪(39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同被控一项暴动罪。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 DCCC 113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