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只尸体被床单包裹弃西贡路边垃圾站 街坊斥无良 政府指引咁讲
饲养宠物是一辈子的承诺,但有主人却连毛孩的身后事也不好好负责。有西贡居民在区内一路边垃圾站赫然发现,有人以床单包裹疑似动物尸体,标明为“狗尸”便随意弃置于垃圾站旁路边,狠斥做法毫不尊重生命,又担心“夜啲野猪出嚟将佢分尸”。不少街坊看到帖文纷纷批评相关行为,又质疑胡乱弃置动物尸体或已违法。
事实上食物环境卫生署建议,市民可将宠物的遗体用胶袋包好,注明是“动物尸体”并交到署方辖下的公众垃圾收集站,职员会将尸体运往环保署辖下堆填区处理。
“畀返啲尊严佢可唔可以?”有西贡街坊于facebook群组发文,指发现有人于区内的路边垃圾收集处胡乱弃置动物尸体,批评做法对生命毫不尊重,“你揾条床单包住佢抌喺地下,求其写张纸话系狗尸就算,你唔识都问下人点样处理啦!”。
楼主指,疑似狗只尸体被床单包裹,标明是“狗尸”,被弃置于区内1个路边垃圾收集处。不过她发现尸体时,政府职员刚收集垃圾不久,因此狗尸或要放置至少1晚才有人清理,她担心狗尸置于该处,会被野猪当作食物,或引起卫生问题,“刚刚先倒完垃圾,夜啲野猪出嚟将佢分尸”。
不少网民看过帖文,狠斥随意弃置动物尸体的做法无良,认为若狗只是宠物,主人大可选择宠物善终服务,“养得,连一千几百善终都唔愿畀?”、“不负责任的狗主”。亦有人质疑胡乱弃置动物尸体已属违法行为,“不正当处理尸体,拉得”、“报警,如宠物有芯片,便可拉个不人道主人”。
有相信为西贡居民的网民则留言,指涉事狗只有芯片,约十多岁,附近乡村村长得知事件,已安排宠物善终独立火化。
根据法例第132BK章《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10条,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不得将任何尸体或屠体,或尸体或屠体的任何部份,放置在或安排其被放置在任何街道或公众地方,违者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食物环境卫生署建议,市民可将宠物的遗体用胶袋包好,并在袋面注明“动物尸体”,然后到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的公众垃圾收集站,交给站内的职员便可。食环署会将所收集的动物尸体,运往环保署辖下堆填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