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挂羊头卖狗肉?标榜“新鲜美味香肉” 警方调查揭涉及诈骗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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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早已禁吃猫肉或狗肉多年,法例亦列明任何人不得将猫狗当作食物去屠宰或售卖,不少动保组织和人士亦一直监察相关行为。但有facebook专页前日(17日)繁简体字公然声称售卖狗肉,制作图片显示有两锅肉类及卡通狗图片,标明“挂羊头卖香肉”,标榜是“新鲜美味狗肉”,2斤盛惠328元。图片引来大量网民集体留言狠批,即使专页改称“新鲜美味香肉”,但网民都知道对方意图,继续留言批评专页,且表明会报警。网上指有人声称曾私讯专页查询情况,对方回复指“香肉”来自内地农村自家养殖,订货后1至2日有货,可以送到香港各地。

警方经初步调查,怀疑有骗徒开设社交专页,藉出售“香肉”之名要求顾客转账缴付订金,或传送连结诱使顾客下载怀疑虚假手机应用程式订货。该程式会要求取得顾客的手机操作权限,再诱骗顾客输入银行户口登入资料或其他个人资料,其后骗徒会转走户口内的存款并失去联络。

深水埗警区及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会继续跟进有关怀疑虚假手机应用程式及社交专页,以防市民受骗。

涉嫌意图卖狗肉的宣传制图分别有2锅肉类及卡通狗只图片,声称“挂羊头卖香肉”,标榜“药材汤香肉煲同砂锅焖香肉2种口味选择”,而且提供货到付款服务。(涉事facebook专页图片)

涉事facebook专页今年10月设立,目前只有2个帖文,但内容和宣传制图一模一样,翻查其中1个帖文,最初版本写明卖“狗肉”,但昨日(18日)傍晚改为卖“香肉”,专页繁简标榜“新鲜美味的香肉,提供高品质的肉质和丰富的口感,适合用于各种美食创意”,更强调“致力于提供新鲜、卫生的香肉”,欢迎食家尝试其产品,“体验独特的风味和食欲尽开的美食之旅”,价钱方面,有兴趣人士需要2斤起购买,盛惠328元,每加1斤,付多150元。

至于宣传制图则有真正食物照片和狗只卡通图片,声称“挂羊头卖香肉”,标榜“药材汤香肉煲同砂锅焖香肉2种口味选择”,而且提供货到付款服务。

其中1个帖文最初版本写明卖狗肉,但昨日(18日)傍晚改为卖“香肉”。(涉事facebook专页截图)

帖文引来大批网民震怒闹爆,纷纷表示会通知警方和爱护动物协会,有网民声称曾向涉事专页查询,对方自称是本港食物批发商,“香肉”来自内地农村自家养殖,顾客订货后1至2日就会收到“香肉”。有网民曾直问“香肉”是否狗肉,对方只称“懂的自然懂”,没有透露在何处开店,但表示可以送货到本港各个地方。不过,目前未有任何网民表示真正能透过该专页购买到“香肉”。

分析专页的宣传制图,图中2锅肉类食品图片来自其他网站,内容都是介绍羊肉,故该2锅应是羊肉,至于狗只卡通图片,则属《香港01》制图,相信有人在网上偷取图片后堆砌使用。

​渔农自然护理署指,在近日恒常网上巡查中,发现有网店刊登怀疑出售狗肉的广告帖文,署方已即时展开调查,正调查该网店的活动及帖文,搜集证据,如证属实,会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并会联络警方一同跟进。

警方表示,接获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转介,指发现有人于社交专页上刊登广告声称出售“香肉”。

警方经初步调查,怀疑有骗徒开设社交专页,藉出售“香肉”之名要求顾客转账缴付订金,或传送连结诱使顾客下载怀疑虚假手机应用程式订货。该程式会要求取得顾客的手机操作权限,再诱骗顾客输入银行户口登入资料或其他个人资料,其后骗徒会转走户口内的存款并失去联络。

深水埗警区及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会继续跟进有关怀疑虚假手机应用程式及社交专页,以防市民受骗。深水埗警区动物罪案专队亦会继续联同渔农自然护理署作进一步调查,了解案件会否牵涉其他罪行。

警方再次呼吁市民,切勿随便从可疑网站下载任何档案。此外,市民可多使用警方的“防骗视伏器”应用程式。遇到怀疑时,亦可致电警方24小时防骗易热线18222。

根据本港法例第167A章《猫狗规例》,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卖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售卖或使用狗肉及猫肉作食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以及监禁6个月。

《香港01》今年2月独家揭发,佐敦新填地街一间持牌新鲜粮食店出售走私猫狗肉。(香港01记者摄)

本港确有人挺而走险违法卖狗肉或猫肉,《香港01》于今年2月独家报道,揭发佐敦新填地街有持牌新鲜粮食店出售报“M肉”、“G肉”等肉类,经化验后证有猫狗基因,而M为“猫”的国语拼音“mao”,G为“狗”的国语拼音“gou”。其后食环署在店内检走肉类化验,亦证实有猫的基因,涉案东主吴思远承认“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新鲜或冷藏肉类)”,及“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猫肉作食物”两项传票,被判囚10周。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