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当地港人校长分享衣食住行心得 按揭买楼要等几年?
文:邓景康校长
我在上篇谈过一些身为移民的自身经历,也分享了一些心态和思想上的准备工夫。在这篇文章,我会讨论移民前后应该作的实际考虑,尤其是切身的“衣食住行”四方面,算是为正在思考或准备移民的朋友提供一些简单参考,大家可运用这些原则准备,以应付未来的适应期。
衣物毋须带太多
“周全的计划”虽然是老生常谈,但确实可以避免许多烦恼,尤其是不用携带过多无谓的物品。以衣履鞋袜为例,由于香港人移民他乡,往往都会以与本地气候相差甚远的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为目的地,因此切记,除了有纪念价值或四季皆宜的贴身衣履外,无需全部打包寄运。再者,新居地的气候往往有其特色,例如加拿大的冬天既寒冷又有风雪,需要保暖且挡风耐雪的衣服及鞋履,这些衣饰无需在港购置,落脚后会发现有更多廉价选择。其时才逐步添置,既省却运费,更避免费时收拾行装,到埗后又要长时间等待收件的情况。在严寒的加拿大,香港常用的“樽领”毛衣派不上用场,只需一两件薄衬衣,一件挡风防水力强的外套,手套领巾冷帽及雪鞋,便可应付日常生活。生活智慧就留在日常生活累积吧,也可以算是生活的乐趣!稍后,更可由应付生活升华到享受生活的层面呢!
中式厨具带几多?
饮食方面,在收拾食具时也宜一切从简。除了华人社会常用的汤匙、筷子、中式镬等一时间难以搜寻到的厨、食具外,其他用具一般在到埗后均可在百货公司或家品店一次过购入,如果移居地的华埠有一定规模,则中式厨具也颇易入手。另一方面,外国地大人稀,香港人定居后会发现街上餐厅寥落,食物选择稀少。因此,不少家庭在移民后,便由“无饭家庭”转变成三餐皆在家处理的“自煮家庭”,但切记煮食的责任宜作平均分担,尤其是要有“自己食自己煮”的觉悟,否则与另一半或其他家人便容易就煮食、味道等琐事争执,影响感情。笔者刚探望在加一两年的朋友,在港时常由家佣照顾日常起居饮食,在短短一两年间,友人已经甚具煮意,并煮得一身好工夫!
不论移民前后,居住问题都令不少港人烦恼。作为过来人,我建议有能力者,尤其是在港有稳定职业及收入的朋友,在有移民打算时,先考虑以香港的收入申请欲移民地的银行按揭。这是因为一旦辞职离开香港,除非现有积蓄可以在不借贷的情况下购入物业,否则即使积蓄相对丰厚,但在未有工作的情况下,当地的银行一般不会轻言借款,更遑论外国一般十分重视个人信贷纪录(Credit Score),初到埗者一般需时数年,才可储得良好纪录以获得按揭。况且,刚移民抵步便将大量现金放在“不动产”,真是令财产动不了!
选择居所家长要留意校网
至于初选居所,无用多言,家长朋友们必定以校网为首要考虑,居所大小或环境等则可稍作妥协,到子女稍大或有迁居需要时,由于有第一栋物业在手,银行批核贷款的手续会变得更为简便。另外,移民后也要注意维修保养居所的需要:在香港,装修、维修、水电工程等服务应有尽有,价钱一般亦丰俭由人;外国则完全不然,即使有相关服务提供,一则等候需时,二则取价吓人。我移居加拿大后,不但和太太共同包办居所的髹油工序及花园整理,当家中出现当地常见的田鼠和臭鼬鼠踪影时,更要在不吓怕太太及年幼儿子的情况下“瓹窿瓹罅”灭鼠,可谓耗费心力时间。在外国生活,纵然可拥有在香港难以企求的几千尺大宅,但操持家务、整理修备,必须做好“一脚踢”的准备。回望过去,随著生活技能提升,我只觉得生活更踏实,也更具质素。
地广人稀有车牌驾车有必要性
最后必定要讨论在外国的出行情况。如前提及,除非居于如伦敦一类的大城市,否则在地广人稀的外国,驾驶技术可谓必备。我在香港也算是驾驶经验丰富,但到埗加拿大后第一次考转换牌照考试时竟然也“肥佬”。究其原因,正是港、加两地驾驶习惯有异,惯了在香港繁忙拥挤的街道左穿右插,很容易忽略让路、过头之类的应有之道。所以,如果移居地有应考转换牌照的需要,记紧不能节省找在地教车师傅“补钟”的学费,以熟习当地路况及规则。另一方面,夫妻二人宜同时拥有车牌,以方便起居生活需要;如需长途驾驶,亦可轮流替换。而在工作时的驾驶习惯方面,在外国生活驱车上班是等闲事,也要习惯动辄几十公里的通勤距离,因此,找寻工作时除考虑工资及前景外,也要事先好好预算抵达工作地点的时间(Estimated Travelling Time),尤其需预想拟定的路线会否出现交通挤塞的情况,并以点对点(Door-to-door)的方式精确估算。香港那一套一般一小时内可从住家到达办公地点的地理概念,可不能照搬无误。我会在本系列最后一篇文章谈谈家庭,尤其两夫妻及年幼子女间,该如何好好梳理移民前后的心理变化,做好适当调整。
作者简介:
邓景康校长持有教育硕士,香港及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师认证。加拿大私立学校Canaan Global Academy校长,学校获加拿大专业注册及认可(Accredited)。30年来致力培育学生在情绪精神、社交、学术等全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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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