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快做那件事!水电工变时间管理大师 趁儿子醒前跟人妻激战拍片
“时间管理大师”做任何事都会把握时间,包括偷腥。台湾新北1名人妻因打机而与1名水电工陷入网恋,更上门与对方相会。双方见面时,水电工表示其儿子即将睡醒,要“赶快做那件事”,他们随即激战和拍摄性爱过程。
涉事人妻的丈夫其后惊悉戴绿帽,于是怒告水电工,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案件审理后,法官判处被告需赔偿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
台媒于今年4月报道,案件在新北地院审理,现年35岁的原告人表示,与妻子在2020年结婚,育有1名小孩,生活原本幸福美满。到了2023年11月,原告人发现妻子态度突然转变,去到翌年1月,原告人更发现妻子经常将小孩委托给家人照顾,外出时间明显增加,即使留在家中,她都会躲在角落和人通话,遂怀疑自己戴绿帽。
人妻认与机友发生关系 拍摄性爱影片
到了2024年1月19日,原告人忍无可忍质问妻子,她才承认在打机期间遇到1名“灵魂伴侣”,奸夫任职水电工,已经离婚,需独自照顾儿子。绿帽夫检视双方对话,出轨男女除了以“老公”、“老婆”相称之外,更有许多亲密内容。妻子其后写下悔过书,内容却令夫妻关系雪上加霜,她不但承认和对方发生关系,甚至拍摄性爱影片,绿帽夫决定控告该名水电工,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
现年30岁水的电工表示,最初认识人妻时,对方声称是单亲妈妈,直到2023年11月18日,他才知道对方已婚,至于原告提出的性爱片,水电工声称片中男子并非他本人;另外,2024年2月19日和20日,人妻传送遭丈夫家暴和索钱的照片和讯息,足以证明他们的婚姻出现问题。
水电工催促人妻︰赶快做那件事
人妻作证时表示,双方第1次性行为发生在2024年1月3日,由于被告下午4时要接儿子下课回家,所以他们在三重1间旅馆逗留3小时;同年1月6日,她特意乘搭捷运前往三重,当日被告家中只有他与儿子,男童正在房内睡觉,被告表示“赶快做那件事”,不然儿子下午4时睡醒,被告的父母亦会回家,届时他们难以“办事”。被告更哀求“很久才见1次面,希望有影片可以做想像”,所以她才答应在被告房间拍摄性爱影片。
法官认为被告知道人妻已婚后,仍然和她互传亲密讯息,包括“老婆,你怎么那么可爱?”、“我们天生一对”等,而且发生过性行为,明显侵害到原告配偶权,考虑到双方收入,判处被告要赔30万新台币(约7.66万港元),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