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出轨人妻!正宫制“行踪表”告知绿帽男 他崩溃怒告奸夫索偿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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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重大事件当然要详细记录,如果发现伴侣出轨,更加要写得一清二楚!台湾1名人夫指控妻子和另1名已婚男子展开婚外情,他们至少出游6次。绿帽夫坦言自己本身是不知道妻子出轨,但奸夫的时任妻子揭发奸情,甚至制作丈夫的“行踪表”,继而亲自上门摊牌。绿帽夫得悉事件后,决定怒告奸夫,怒偿80万新台币(约20.4万港元)。法官经审理后,裁定男被告需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

男被告时任妻子揭发奸情,甚至制作丈夫的“行踪表”,然后告知小三的丈夫。(示意图/gettyimages)

被告妻子提供“行踪表” 绿帽男始知奸情

台媒于今年4月报道,案件在台湾桥头地院审理,惨载绿帽的原告指出,男被告由2022年3月至6月期间,频繁致电其妻子,2人甚至相约出游6次,而且发生关系,当时被告时任妻子先发现异样,并将被告的行踪制成列表。到了同年7月,被告妻子携带行踪表、手机定位资料、手机通话纪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亲自上门摊牌,原告才惊悉妻子出轨,继而怒告奸夫,索偿80万新台币(约20.4万港元)。

被告辩称与原告人的妻子只是朋友关系,所谓证据都是其前妻透过非法手段取得,不应被考虑作证据,至于为何手机定位资料显示他身处旅馆,全因其工作性质需要出差,所以他会前往旅馆休息,与原告人的妻子无关。

绿帽男崩溃怒告奸夫索偿。(示意图/gettyimages)

法官判处被告赔偿10万新台币

但法官认为,被告妻子取得相关证据,目的保护自身配偶权益,如果没有即时保存相关证据,恐怕日后无法再次取得,加上被告曾向朋友表示,其前妻当时每日都会打开GPS,留意其所在位置,可见前妻并非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取得证据,判处相关证据可以呈堂。

法官表示,根据现有证据,被告多次和原告妻子一起出游,但无法证明他们有否发生性行为,判处被告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案件仍可上诉。

(ETtoday新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