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第一次!情侣灌醉17岁女性侵后激战 女友做帮凶 挨告互爆料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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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女生遭性侵案件,而男色魔的女友竟是帮凶!新北1对情侣在网上相约17岁女网友上门饮酒,其间女网友闭眼装睡,遭情侣合力搬到床上,将她的裤子脱掉,由男方指侵得逞后,男子与女友竟在受害人身边继续性交激战。

情侣事后挨告,女被告直指男友“不是第1次”犯案,过往要求她用相同手法邀请女生上门,之后性侵对方,“有超过3次以上”。而男被告则辩称自己是“性冷感”,反指女被告是双性恋,称怀疑分手后被诬陷。虽然2人在庭上互上指控图卸罪,但法官判处2人“成年人故意共同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名成立,男被告入狱4年,女被告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必须进行80小时义务劳务工作。

涉案情侣在网上相约17岁女网友上门饮酒,伺机性侵。(示意图/gettyimages)

受害人装睡 男被告趁机指侵

台媒于今年3月报道,案件在新北地院审理,指案发时男女被告是情,2人同居时,男被告经常要求女被告相约其他女生到住所饮酒,然后侵机犯案。案发于2023年11月13日凌晨时份,女被告在交友程式“探探”认识1名17岁少女,邀请对方上门一起饮酒,3人当时一起喝酒聊天畅玩。

到了凌晨大约3时,少女不想再被灌酒,靠在床边闭眼装睡,男被告见状指示女被告合力将她搬到床上,女被告脱掉少女下半身衣物,再由男被告用手指和按摩棒性侵对方,然后男女被告就在受害人身旁性交。

直到受害人不堪被侵犯,假装酒醒翻身,质问他们为何其衣物被脱下,男被告辩称是受害人饮醉酒上厕所后,自己没有穿好。受害人事后传送讯息向朋友求助,同时借故离开现场,最终报警求助。

男被告用手指和按摩棒性侵受害人。(示意图/gettyimages)

女被告︰不是第1次 男被告否认犯罪

女被告在庭上作供,表示已经和男被告分手,更踢爆对方“不是第1次”犯案,之前多次要求她用相同方法相约女生出来饮酒,然后他乘机性侵对方,“有超过3次以上”,但“有些女生是自愿的”。她虽然知道案发时男被告叫她脱下受害人衣物,摆明即将伸出狼爪,但如果她不依言照做,男被告就会叫她滚出去,自己唯有服从。

男被告则否认犯案,更辩称“我有性冷感”,女被告则是双性恋,会要求他使用女被告帐号相约女生,受害人由女被告约到住处“想刺激我的性欲”,怀疑女被告分手后“挟怨报复,联合(原告)一同诬陷我”。至于受害人身上验出男被告的DNA,男被告辩称有严重异位性皮肤炎,只要有人坐在其住所地板,都会沾染到其DNA或皮屑,所以DNA鉴定报告不能作准。

涉案情侣在一旁发生关系。(示意图/gettyimages)

男被告囚4年 女被告缓刑4年

法官接纳原告口供,认为男女被告性侵属实,判处“成年人故意共同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名立成立,考虑到男被告曾有前科而遭判缓刑,而且至今仍未取得原告谅解,判处4年有期徒刑。

至于女被告案发时刚刚成年,法官认为她受到爱情蒙蔽而犯法,之后承认罪行,作证揭穿男被告恶行,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同时下令她进行80小时的义务劳务工作,接受5场次法治教育课程,案件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