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出轨】车长自责拒聘律师 日媒神级对照“死亡列车”超速
台铁普悠玛6432班次列车事故,造成18人死亡,190人受伤。车长尤振仲周一(22日)遭检方从医院带走,周二(23日)清晨5时许裁定50万新台币(约12万港元)交保。庭讯时他一度自责拒绝辩护,交保后更是心情低落,更拒绝接受行政院最新成立的调查小组约谈;网友则贴出日本媒体对照分析短片,比对6232和6432班次列车同样通过新马站时的速度,明显见到出事列车速度快得多。
声称仪表车速与实际不符
经过连续12个小时侦讯,法官认定尤振仲在途径大溪站(位于头城镇,约在事故发生前4站)时就已经发现列车有异常,关闭了自动保护系统(ATP),之后以手动、目测方式开车,于是列车一路加速;驾过新马站时速一度加到140公里,远超80公里的限速,使得列车无法过弯而翻侧,因此,尤振仲涉业务过失嫌疑。
尤振仲在庭讯时承认因列车重力问题,在大溪附近时关闭了ATP,随后因一直与调度员通话,在下一停靠站未按照规定将ATP系统再次打开,属于业务过失。尤振仲声称,事发时列车仪表盘所显示的速度与实际速度不符,所以只能自行控制车速,因而在新马站过弯时才会车速一路高飙,远超限速酿成大祸。
针对尤振仲的辩解,法官指出,车长关闭APT后失去自动侦测、刹车辅助,加上拥有5年驾驶经验,明知前方月台有弯道,本应该早作准备应对,但台铁记录却显示普悠玛离开罗东站(事发站前一站)后,2分钟内已经将时速提升至140公里,超速应该显而易见,所以认定尤振仲过失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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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讯后,检方申请继续羁押尤振仲,理由是他有串证、逃亡嫌疑。不过,检方起初羁押尤振仲的理由是涉嫌业务过失至死,假使罪成最多只是判5年以下徒刑,法庭最终认为以重保、限制出境、出海,就足以保全侦查、审理执行的程序,无需继续羁押,尤振仲获准以50万新台币保释。
“这样一看就知道差别在哪了”
普悠玛翻侧事故也引发了日本传媒的关注,有网友翻出日本朝日电视台《报道Station》新闻节目报道普悠玛事故的专题片段,短片中对比了6232及出事的6432班次通过新马站的画面,可直观看出两架车过弯时车速的分别。
短片一出,不少网友大呼专业,认为当时普悠玛6432班次列车车速“真的太快了”、“明显超速”、“这样一看就知道差别在哪了,检调也可用”。
拒绝行政院调查小组约谈
台湾行政院周一成立“1021铁路事故行政调查小组”,承担现场勘查、事故资料调阅、人员访谈计划、ATP行车及通讯记录对比等任务。小组原计划于周二对尤振仲进行约谈调查,不过,刚刚结束12小时庭讯的尤振仲,拒绝了接受调查小组约谈。据了解,尤振仲在整个庭讯过程中已经情绪低落、态度消极,曾一度对家人表示自己不需要委托律师,拒绝在律师委任状上签字,最后经过家人与法官劝解才签下家属委任状。法官认为尤振仲应该是因为太过自责才有如此举动。
调查小组负责人吴泽成表示,将在周三(24日)与尤振仲及其家属再沟通。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