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我捐物资我最大? 吕秋远定10项爱心捐赠守则
文:台湾律师 吕秋远
有些台湾人很有爱心,努力的把家里的东西往外“捐”,不收下来还会生气。基于“你捐了没”已经成为互联网基本判断人格的标准,所以我还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思的准备了“爱心捐赠守则” 提供给各位大德参考:
下载“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热话:https://hk01.app.link/l7U1Y7t5LO
1.钱,是机构最需要的物资。
钱,很有用。有钱可以买真正需要的物资,还可以提供人事经费,为了避免近贫协助赤贫,社工月底得要吃土,请踊跃捐款,让近贫的社工有机会变成小康。
2.自己舍不得的物资,才是可以捐的物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捐,是舍不得却舍得。不要拿自己用不到的物资给机构。自己用不到,别人不必然就一定要用到。如果家里太多东西都用不到,肯定是自己花钱太亏机(编按:Crazy)。
3.购买机构推荐的商品,也是捐款的方式。
有些机构会跟厂商合作,推出价钱合适的商品,机构则是可以分成。如果多买商品,对机构的经费运作也有帮助。
4.捐赠即将过期跟已经过期的物资,叫做倒垃圾,不是捐爱心。
已经过期了,就是不能用的,把不能吃的食物送给别人,怎么会是爱心?
5.朕没要的,请不要给。
机构不是百宝箱,不要想把任何东西都给机构“保管”。所谓保管,就是机构收下这些东西以后,还得找仓库存放,还得担心有没有过期的问题,况且机构不是资源回收中心,没办法收纳这么多的物品。
6.很多机构需要的是泡面、尿布、奶粉,而不是布娃娃、旧棉被、二手沙发。
布娃娃很可爱、旧棉被很温暖、二手沙发可以卖钱。但是,机构不一定有地方可以存放这些物品,况且基本民生物资,才是救急机构最需要的物资。
7.很多机构会定期公布需要的物资,按照机构的需求捐赠,会更有效率。
每个机构需求的物品不同,如果有心行善,不妨先了解这个机构的真正需求,避免机构面有难色又不知道如何拒绝。
8.请不要以“有就好了,还嫌什么”的态度面对受赠者。
受捐赠者,很多只是一时困难,跟我们一样都是有自尊的。如果真有善心,请尽力让他们跟我们一样,而不是丢不要的、次等的给人家。
9.请不要以“我捐物资我最大”的态度面对机构。
任何人都有可能突然落魄,包括自己。所以捐助别人,其实就是为了落魄的自己做准备。如果这辈子都没机会落魄,那是好事,但是不用瞧不起别人。
10.保持自己的良善,就是最好的行善。
如果无力捐款、捐物资,没有关系,量力而为就好,毕竟善良本身已经是一种对社会最好的回报。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