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节|港男早1个月请假陪家人北上拜山 突被经理销假原因劲嬲
不少港人趁着复活节假期北上,近日有港男发帖表示早于1个月前就向公司申请复活节前2天开始放年假,以便陪家人北上提早祭祖,当时经理亦已批准。不过临近放假前,经理却突然叫他销假,原因是有另1名女同事同样想趁复活节假请大假去日本,公司人手不足,于是经理叫港男“让下”女同事。港男对此非常不满,于是发帖诉苦,“边个可以可怜我?”。有网民就建议他向劳工处查询经理在员工放假前取消已批准假期的做法是否妥当,“揾劳工处问下,又唔使钱嘅”。
而根据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中,雇主须就其决定给予年假的时间向雇员给予不少于14天的书面通知,但如雇主与雇员双方议定较短的通知期,则不在此限。
该名港男在香港讨论区以“临放假前先同我讲cancel(取消)咗我个假”为题发帖,表示原打算趁复活节长假前2天陪家人北上提早拜山。因知红日前肯定很多同事申请放假,因此他1个月前就向经理申请放假,“假纸入好咗,经理本身都批埋”。岂料放假前经理突然通知他要他销假,原因是公司人手不足。
原来公司1名年轻女同事买了机票去日本,因此经理叫楼主“让吓佢”。楼主指该女同事“刷鞋叻,得经理欢心”,而经理的决定令楼主不满,“个𡃁妹买咗机票,咁我都买咗车飞”。他在帖文中表示自己早就申请放假,而经理亦已批准,反观年轻女同事只是在假期几天前才入纸申请放假,论先后次序理应取消女同事假期批核,“我早佢咁多请假点解要我让佢,系都佢让我先啦”。
楼主愈想愈生气,大闹公司“垃圾”,更激动到想辞职,扬言如果与经理商量后对方仍取消他复活节的假期申请,就会“扔信”。
帖文引起网民热议,有网民认为楼主的经理处事不公,亦有人建议他辞职,“我第一次听,你而家系返上去拜山㖞。你一系同个经理讲‘你代我同我家人去’”、“你阿头对上仲有冇上司!去投诉佢”、“讲多无谓,劈炮最实际”。另外有网民就建议楼主找劳工处寻求意见支援,“揾劳工处问下又唔使钱嘅”、“佢咁批完又取消得唔得㗎”。
而根据劳工处《雇佣条例简明指南》中就年假发放的安排上,雇员在受雇每满12个月后,须于随后12个月之内放取应得的有薪年假。而年假日期应由雇主在征询雇员或其代表后指定。雇主须至少在假期开始的14天前以书面通知雇员年假的日期;如双方同意,可以较短时间通知。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