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2020|租用酒店作过渡性房屋 一举两得还是坚离地?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日发表(11月25日)任内第四份《施政报告》,提出资助非政府组织租用酒店和宾馆单位,为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短期居所,冀在缓解部份基层住屋困局的同时,帮助受新冠疫情影响的酒店和宾馆度过结业危机。乍听之下,这似是一举两得的好政策,但细究之后,不难看出背后问题重重,甚至可谓相当荒谬。
“好一些”并不等同“适切”
政府消息透露,当局现正与约10间酒店及宾馆商讨,包括全栋出租的酒店及提供个别房间的宾馆,前者可能远离市区,后者有部份位于旺角。消息又指,计划最快明年首季推行,预计租期最少两年,每月或需为每户补贴数千元。据称,当局考虑到营运过渡性房屋的非政府机构可能难以负担全栋酒店,所以将会容许多个机构共同营运一栋酒店,但由于该些酒店位置偏远,当局或要求有关机构以社企形式营运,如提供社区厨房或自助洗衣等设备。
无可否认,特区政府有心帮助居住环境相当恶劣的基层,因为无论酒店或宾馆,一定比只有数十平方呎、通风情况欠佳、布满安全隐患的㓥房好;然而,“好一些”并不等同“适切”。
根据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全港有2.71万房屋单位被分间成9.27万个㓥房,住了9.18万个家庭、合共20.97万人,即平均每个㓥房住了2.3人,而人均居住面积只有57平方呎;而网上资料显示,一般酒店双人房间有200平方呎,按一个双人房间将被安排入住一个2.3人的家庭计算,人均居住面积近87平方呎,虽然仍比全港平均的161平方呎少了近半,但的确宽敞了不少——然而,双人房内的床与床之间没有任何遮蔽物,即同住家人仍然未能享有私人空间;就算港府慷慨解囊,愿意资助每个家庭成员入住一个面积约80平方呎的宾馆房间,令基层住户同样享有私人空间,但试想想,被冷冰冰的宾馆房间“分隔”的他们,还能享有什么家庭生活?
从㓥房移居至“好一些”的㓥房
再者,特区政府计划未来三年提供1.32万个过渡性房屋单位,租期大多介乎两至三年;然而,根据房屋署统计数字,截止2020年9月底,约有15.6万宗一般公屋申请,平均轮候时间为5.6年——且不提那1.32个单位对15.6万个苦苦等待上楼的家庭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即使他们“幸运”入住过渡性房屋,两三年后能否成功获派公屋显然未有保障。这或意味著过渡房屋租约期满后,租户仍要再次搬入㓥房或者其他过渡性房屋当中“过渡”,直到成功入住出租公屋。
归根究底,问题在于特区政府过份强调房屋的“交换价值”,而忽视其“基本功能”是为市民提供环境适切的安居之所,导致市民居住质素持续下降——面积愈狭小、条件愈简陋、空间使用愈不足、社区设施愈不便、群居生活愈疏离,令房屋被简化成“宿舍”。而把酒店或宾馆房间当作过渡性房间,变相只是把基层从㓥房暂时移居至“好一些”的㓥房里,但实际上并无从根本改善他们的“宿舍”生活形态,遑论要令他们“安居”。
过渡性房屋或能起到泄压阀作用,解决少部分住户的燃眉之急,但要从根本解决房屋供应不足问题,政府必须拿出改革的魄力,彻底扭转以置业为主导的房策思维,大举兴建出租公屋,才能保障基层住户不会在无尽的“过渡”中流离失所,也不至于令城市沦为冷冰冰的“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