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道教师钉牌】教育局应该如何说服公众?
九龙塘宣道小学一名教师被指有计划散播“港独”,遭教育局以“严重专业失德”为由取消注册牌照。事件引发诸多纷争,包括教师应如何平衡“个人自由”与“专业责任”,学校应如何区分“灌输港独”与“讨论港独”,教育局又应如何完善调查机制等等,至今仍未平息。教师任重道远,在国家大义上固然没有传播个人政治信念的资格;然而,当教育局有心整治问题,更须全面考量如何明晰判断理据、制订具体指引,方能释除公众疑虑。
对于“教师钉牌”一事,公众目前掌握的资讯,主要源自《大公报》去年9月所披露的“不可逾越的红线”工作纸,以及教育局近日在不同场合的解说。根据涉事工作纸,当中分别问及——什么是言论自由、影片主角提出香港独立的原因为何、台湾导演说了什么触及大陆神经、假如没有言论自由香港将会变成怎样——教育局表示,工作纸要求学生根据影片内容作答,令学生没有表达个人意见的空间,只能把影片内容印入脑海再写出来,等同将有关思想和概念强加于学生。教育局认定,该名负责制作教案及教材的教师是有计划地散播“港独”信息,例如预留85分钟介绍已被列为非法组织的香港民族党,要求学生观看影片后作出是否赞成“港独”的政治表态,向学生传达“港府运用《社团条例》施加党禁”、“去旅行、做专题、体育课的分组活动都可能被视为非法社团”等不实、偏歪和扭曲的内容等等。
无疑,有关“言论自由”、“港独”等复杂议题,并非小学五年级学生能够简单讨论。单看工作纸内容,明显只谈言论自由和港独思潮的因由,却不谈“言论自由”其实有所限制,也没有问及学生“香港不能独立”的理据,确实难以令人信服教材不是有意引导学生形成某种认同港独的政治倾向。然而,部分教育团体为教师辩护时多番强调教学方式和讨论议题的合理性──“课堂在播放30分钟的《铿锵集》影片后,只剩约5至10分钟让学生完成工作纸,教案资料没有办法在课堂里全部教授”,却忽略老师同样有责任教导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结论”。如果教师只是将正反论点论据铺陈开来,让学生自行思考和决定,而未有考虑学生的年龄和成熟程度,或导致他们接触更多“港独”思想,而未能全面认识议题。
教育局的指控并非无的放矢,但随著事件发酵,就引发越多疑点和纷争。有媒体引述消息指,被“钉牌”的涉事老师只是负责制作教材,并未在课堂上教学,难免与教育局副秘书长陈萧淑芬曾于记者会说“涉事教师要求学生作政治表态”的言论相互矛盾;及后,杨润雄改称“是否亲自教学并不重要”,强调“作为教材的设计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却未有将“真正”在课堂上要求学生作政治表态的老师“钉牌”。再者,教师在制作校本教材时,并非随意制作,往往会与科组主任和同组老师相互交流来编写教案,其他老师理应知情,而作为同组的任教老师更应该考虑教学内容是否恰当,而政府最终只是将“钉牌”的矛头指向制作教材的老师,令人质疑调查机制是否公正。
与此同时,当局方指控该名教师是“严重专业失德”和有计划地传播“港独”信息时,却未有公开所指的校本教案、教学材料,公众至今所看到的实证也只有一张工作纸和一集港台电目,公众要如何理解局方的处分是“合理、合适及合乎比例”?再者,尽管局方多次强调有关教师在调查期间有足够的申述机会,亦有寻求法律顾问的协助,所以是在充分考虑其申述内容和学校报告后作出“钉牌”决定;但事实上,正如身兼教协副会长的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所言,当局未有全面解释有关指控,亦未有安排教师出席聆讯,教师在书面申辩过程中未能得知当局理解的情况,未有解释为何不接纳校方证据。此外,事件引发学界忧虑罚则过重,动辄“钉牌”,令老师失去改错的机会,担心日后老师在教育争议议题上更具压力。对此,局方只是以《教育条例》第47条来回应──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只能批准或取消教师资格,表示认同可有更多不同程度的选项来回应事件,却未有正面回应此次“钉牌”的众多争议和疑问,仍难以服众。
诚然,社会期望教育局作最后把关,更期望教师教学时秉持专业操守,教导学生正确的知识,并帮助学生从小建立正确的价值观,真正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育人”工作,而不是以“言论自由”和“自主思考”来凌驾了教学的本质。可是,观乎近日教育局就“钉牌老师”的种种回应,皆未有将整个立案、调查、研究、判决的程序公布出来,亦未有给予准确的定义来说明具体有哪些行为会构成“专业失德”和“严重违反教师专业操守”。正如民建联创党主席、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所倡议,教育局应该把有关问题“摆在阳光下”,清楚交待事件来龙去脉、明晰调查理据。假如政府有心在后反修例时期整顿教育界,更应为教师厘定清晰指引,让社会、家长及业界清楚当局的“把关力度”及准则,才能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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