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合作|从财富驱动阶段“适度折返” 深圳可助港拾经济活力
深圳刚刚迎来了建设经济特区四十周年。当此之际,深圳需要深刻认知深港关系的重要性,香港则应着力挖掘“双区驱动”框架下深圳在香港未来发展中的价值,共同应对全球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继续联手演绎升级版港深“双城记”。
撰文︰张玉阁
根据管理学大师米高.波特(Michael Porter)的竞争力发展四阶段理论,香港大体上处于财富驱动阶段,主要特征是动力开始衰减,经济开始走向衰落,导致一系列问题发生和矛盾激化。只有创新驱动,才能保证竞争力持续提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香港需要补上创新驱动这一课,从财富驱动阶段“适度折返”(“全面折返”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到创新驱动阶段。即便“适度折返”,仅凭香港自身也难免力有不逮。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双区驱动”框架下,深圳助力香港“适度折返”的价值突显。
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大湾区布局有两大特点:一是极点带动。发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二是优化提升中心城市。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
一定意义上,这一空间布局可以视为十多年前颁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升级版,规划范围增加了香港和澳门,以城市组合的概念替代“东岸”、“西岸”的描述,突出“极点”的引领带动作用。同时,四大“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中,港澳排在穗深之前,表明“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更多的是综合性、功能性考量,经济体量只是考量因素之一。无论从哪一方面考量,“香港—深圳”都是最重要的。就“极点带动”而言,“香港—深圳”是唯一由两个中心城市、两个核心引擎构成的“极点”。就经济体量而言,2019年“香港—深圳”GDP之和约为5.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较“广州—佛山”约3.4万亿元高出约1.8万亿元。
《纲要》强调,香港要“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深圳要“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香港—深圳”等于“创新+服务”,既体现了大湾区的特点,也昭示了大湾区的发展趋势。
“香港—深圳”:1+1>2
在大湾区建设中,“香港—深圳”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承担;是打造高品质发展典范的核心动力所在;是建设世界一流科技湾区,率先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探索创新经济和服务经济有机融合的首要平台;是强化城市分工协同、启动城市群集约效益的重要引领;是探索“一国两制”下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试验场。
这一责任和使命源于港深的特殊关系,即在多核心、多极点的城市群发展格局中,“香港—深圳”最能产生“1+1>2”的乘数效应,形成推动大湾区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特别是两个城市经济体量和城市功能叠加所形成的辐射能力和带动效应。在此进程中,处于财富驱动阶段的香港和处于创新驱动阶段的深圳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彼此协同,相互补位,形成具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混合特征的发展格局。这一发展趋势已经初见端倪,前景值得期待。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8月18日发布了《关于支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开首第一句是“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视窗,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意即表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是可媲美深圳经济特区成立的重大事件,不仅是深圳发展的里程碑,也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亦即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并非深圳一己之事,就如深圳经济特区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先导。在国家战略层面,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地位相同,并形成“双区驱动”的发展格局。
先行示范区:重构港深关系
从“香港—深圳”的角度看,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是“既要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也要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建设好”的战略部署。
就此而言,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意味着深圳将替代香港其实是个伪命题。广义上,深圳对香港的替代早就开始,“前店后厂”其实就是一种替代。时至今日,港深之间可以替代的都已经替代完毕,余下的则难以替代乃至不能替代。比如深圳替代不了香港的金融,香港替代不了深圳的科创。而在更深的层次上,深圳对香港的金融构成支撑,香港对深圳的科创深度参与。港深既是合作协同关系,也在向交融一体关系发展。
从发展阶段上看,香港已经进入后现代社会,香港社会不太关注GDP多少,也不太在意深圳超过香港。深圳继续秉持单纯发展主义的理念,政治问题持续成为香港社会的焦点,港深之间则难免“鸡同鸭讲”般的话题错位。因此,港深均需作出调整,共同考虑未来可能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共同探索港深协同发展新方式、新路径,联手重构有利于发挥财富驱动阶段和创新驱动阶段优势的新型港深关系,形成“各好其好,好人之好,好好与共,深港协同”发展格局。
双区驱动意涵:港深科创合作
《纲要》提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意见》提出“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构成,也是核心引领,以及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导路径和方式。
迄今为止,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共有三个,分别在北京、上海和合肥,分别依托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内地顶级名校。由于深圳没有顶级大学,意味着第四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路径和方式与前三个有所不同。
“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一定意义上可理解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是对广深港澳乃至东莞、珠海等周边城市的科技创新要素资源的系统性整合,相当于构建大湾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以深圳较强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产业和应用创新能力为牵引,有效激发周边城市顶级大学和科研机构、科学基础研究的活力,走出一条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独特路径。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是连接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纽带,“香港—深圳”是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主角。“双区驱动”框架下的港深科创合作,是香港能否实现从财富驱动阶段“适度折返”的决定性因素。
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一书中指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大致会经历生产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四个阶段。在生产要素驱动阶段,主要依赖廉价劳动力和原料等基本生产要素来提升竞争优势,从而推动经济;投资驱动阶段则通过大量投资来升级生产水平,如大量兴建厂房和购买先进设备等;在创新驱动阶段,企业除吸收国外技术和改善生产方式外,本身亦具备创造力,并能借此获得优势;在财富驱动阶段,受前三阶段财富累积影响,企业再投资和创造的意欲较低,推动经济发展往往是为了保持财富,导致产业创新与升级减缓,工资增长停滞。
上文节录自第229期《香港01》周报(2020年8月31日), 文章原题《从财富驱动阶段“适度折返” 深圳可助港重拾经济活力》。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