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从共享单车到聪明政府

撰文: 邹崇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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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一年前,有记者找我谈兼职女朋友(PTGF)的问题,问是否也属于共享经济活动之一?我明白无误地回答:是!不过,记者在我的答案后面,再加了不少“盐”和“醋”,倒是令我啼笑皆非,哭笑不得。一年后若再回答这问题,我还是会毫不犹疑地说:是!因为撇除个中的道德或法律等问题,PTGF确是属于“闲置资源互惠共享”的范畴,因此合乎时下对共享经济的理解。然则,共享经济到底是好抑或坏?在解决某些问题之际,又会否衍生新的问题?那就有待深入探讨,不能一概而论。

共享单车不属共享经济

相比之下,曾一度在香港相当活跃的共享单车,均由单一供应商提供单车,并不存在各自把私人单车拿出来分享,因此很难符合大家对共享经济的定义。说穿了,这些供应商只是从事单车租赁服务;但和传统单车舖有别,他们没有经营实体店舖,而会用手机程式联系用户,如此而已。按照同样道理,提供共享汽车的手机程式,自然也是白牌车或的士台的一种,只是没有“的士”这个名字而已。

话说回来,香港共享单车的热潮似乎早已过去,这崭新的实验看来是功败垂成,但相关经验却值得更深入探讨。毕竟“单车友善城市”已是全球趋势,香港的发展却相当落后,共享单车的案例实有重要的启示性。

GoBee.Bike是首间撤出香港的共享单车,成为“第一滴血”。(资料图片/黄伟民摄)

有些供应商受访时指出,由于市民没有公德心,以至单车损毁情况严重。早前更有部分单车被抛进河里,传媒也曾经广泛报道。供应商的指摘确实合理,香港市民似乎未有“互惠共享”精神。共享单车占用了珍贵的公共空间,还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供应商欠缺妥善的管理规划,同样需要对实验失败负上责任。到底是市民抑或供应商的错?这里反倒想带出另一种观点:那更可能属于政府的错!显而易见,香港共享单车(以至共享汽车)的案例,正是我们一直都迷恋的“放任自由经济”(laissez-faire)模式:除非出现市场失效(market failure)的情况,否则政府最好尽量少管一些。

除被扔落河外,Gobee.bike单车被恶意破坏的事件亦不绝。例如有人拆去共享单车的单车锁、座椅被破坏、偷走零件等。(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无论市场有效或失效,政府的责任从来都无可避免,问题并非多或少,而是需负哪一层面、哪一方面的责任。“政府最好尽量少管一些”的说法不但误导,而且严重与事实不符。从共享单车的例子来说,我们便不难发现:

一、单车径和其他道路设施,非由政府设计和建设莫属。现时香港以单车代步的风气不普及,硬件建设的缺失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二、除了单车径,再加上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以外,香港政府和单车使用者几乎没有任何𫐖轕。因此,当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大家便显得手足无措。

三、其实政府只要从小处着眼,提供“市场诱因”(market incentives),便不难将坏事变成好事。例如不少中外城市的政府,都会为共享单车引入足够的泊车桩,不但能有效控制单车的数目和管理,亦能减少单车损毁问题。

四、政府甚至只需划定地点,让供应商租地自建泊车桩;但政府亦可划一泊车桩的标准,确保供应商之间能互相租用共享。

五、政府亦可协调相关数据共享的制式标准,提高市场供求的资讯透明度,更有效配对,减少挤塞或缺车情况。

六、请不要再说“加强规管”、“加强公众教育”那类废话。只要一些合乎人性的设计和措施能够到位,聪明的市民自能找到各自的岗位和责任,各安其份,各取所需。

来自内地的ofo小黄车2017年12月打入香港市场。(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共享同样适用其他范畴

这一显浅例子,其实同样适用于其他社会经济的范畴。我们不需要一个“大有为”的政府,但就需要一个懂得灵活创新、聪明适应的政府。当“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口号喊得愈响亮,我们并非需要更多超级电脑,反而更加需要同步提升人的智慧。共享单车作为一个全新的行业,面对的主要是简单的技术问题,如此而已;但在别的范畴来说,却涉及更多利益分配问题。例如共享汽车触及传统业界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处理得不好的话,甚至是构成社会不安的根源。

香港若仍要有进步的可能,首先,需要给予新的观点和事物生存的空间;其次,不能完全排除传统利益。如何能够开诚布公,摆平新旧利益,以至各方持份者的期望,显然是作为聪明政府的必须条件。以下是一些有待进一步探讨的例子,这里先尝试列举出来,抛砖引玉,未来有机会再逐一深入研究:

一、政府引入“优质的士牌照”时,亦可大力推动传统业界参与,包括将原有的士牌逐步过渡至新的计划—同时要求业界达到新的服务水平,否则有可能被除牌。

二、政府可在领展商场垄断的屋邨,开设更多元化、“限时、限地”的零售点,同时与领展现有商户共同分享。既打破领展霸权,亦让商户发掘新业务,寻求共创多赢的方法。

三、面对香港人口老化的挑战,居家安老和社区照顾需求殷切,但传统社福机构场地空间不足,服务资源供不应求。现存机构应减少提供直接服务,转型成为社区照顾者的支援平台,吸纳更多半专业或非专业、半职或散工的照顾者入行,善用区内闲置人力资源,共享社福机构平台的支援,建构多元参与的照顾网络。

四、政府在发展新界棕土或其他闲置土地时,可引入更多社区持分者,包括原居民参与,善用各种土地资源,避免一味和大地产商进行“土地共享”。例如可研究与原居民祖堂签订集体合作协议,回购该村的丁权和土地,并以股份制方式持续经营,分享长远发展收益。

五、发展新界不用一味从地产开发角度,可从整体社区均衡和可持续发展出发,探索不同土地用途之间更佳的平衡,寻找更合乎生态、农业和乡郊传统需要的发展模式。毋须“拆人祠堂”,更能惠及子孙后代。

(资料图片)

上文节刊载于161期《香港01》周报(2019年5月6日)《从共享单车到聪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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