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对谈】陈景辉x黄浩铭x林朗彦 ——告别“少年英雄”(三)
不少社运青年锒铛入狱,如冲击公民广场案的“双学三子”、反新界东北拨款案的“东北十三子”,不少人仍有官司在身。在骚乱案中,法官明言不会考虑被告犯罪动机是否出于道德正义的政治诉求。此为《社运对谈》专访报道之三
这观点并非首次出现,在2014年冲击公民广场案中,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被控非法集结等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律政司提出覆核,上诉庭去年改判三人入狱六至八个月,并为非法集结定下新的判刑指引,指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结不被宽容,领导及鼓励其他人参与者所负的刑责亦较大。虽然“三子”上诉至终审法院改获判撤销监禁刑罚,但终院却接纳上诉庭的判刑原则,并指出公民抗命泛指示威者针对不公义法律作出违法行为,或藉违法行动去抗议社会不公义之事,以寻求社会或法律改变,如果抗命者出于良心及真诚,法庭判刑时应考虑其动机,惟行动须为非暴力,否则公民抗命和行使宪法权不会成为求情理由。 陈景辉指出,法庭已不再综合及整体地考虑行为,自旺角骚乱后,更选取严厉态度及较重刑罚对付社运人士,并不仅仅针对勇武抗争者。对社运参与者而言,在犯人栏上聚头平常不过,黄浩铭及林朗彦同涉2014年6月反新界东北前期发展工程拨款示威,非法集结罪成的13名示威者原被判社会服务令。惟律政司提出覆核,上诉庭覆核后加刑,改为8至13个月监禁,部分人申请保释,等候上诉。
已入狱三个月、后获保释待上诉的林朗彦表示:“小时候大家所理解的法律,是一种报应原则,你的刑罚是按着你做的事衡量。但从东北案或者是暴动案可见,法庭不考虑(你做的事),而是为了惩治整个事件而牺牲部分人。”他举例说,如东北案各人举措均有不同,有人只用手拉门,有人用竹枝“武器”;旺角骚乱有人烧车、掷砖及掷水樽,而卢建民只投掷水樽及推撞却遭受重判,反映社会运动参与者并非代表个人而是命运共同体:“以相同角度看,作为组织者,我们不可能没有底线及伦理,也没可能没有责任,因为责任已由法庭帮我们界定,我们要一起承担。”
雨伞运动再想像 回望雨伞运动,林朗彦说自己的想法出现变化,认为那时的所谓不要大台——即没有指挥者,每人为自己行动负责,同一行动现场你有你的“和理非非”,我有我的冲击,而不是想出一个共同策略──伤害颇深,而且对参与者不公,“我觉得行动要重新建立一种将我们联系起来的所谓伦理。”始终在群众运动下,没人能够独善其身。
持久的大型群众运动,是观察群众动员及反应的最佳机会。回想龙和道清场当晚,陈景辉对此仍有不少想像。他说自己当晚也在现场。警方“速龙小队”冲出来,旋即驱散逾千名示威者。“大家因被打而感到受创,成为忧郁运动经验之一。但如果过千群众全部坐下呢?如果大家有强烈的意志,打算留过夜,也许可以在龙和道多占一晚。”
黄浩铭反指,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大家认为“和理非非”行为不可取,举起双手的人是软弱者,所以即使陈景辉评估恰当,但当时的氛围不允许作出这样的决定。“另一重点是那时候大家对暴力抗争有很大的想像空间,谁有成本?如今他们不会(再作暴力抗争),因为大家都知道有成本。” 凡事没有如果,但运动的成功与失败、左翼与右翼、暴力与非暴力,各种形式都不应窒碍我们对运动认真反省及评价。后雨伞时期,抗争路线争论不断,右翼主张“和理非非”失效,改以更为激进的方式勇武抗争,与传统泛民及左翼割裂。陈景辉慨叹,这里有一个思考的陷阱:采用一种与之前理念完全相违背的方式,取而代之以无底线、无大台的勇武斗争,淹没了一些原本可行的组织非暴力运动的公共讨论。毕竟在今天客观现实是,政权难以改变,但社会早出现疲态,社运如何走下去?
仍未结束的抗争 林朗彦还记得,2014年时,大家都说是抗命年代的开端,是基于整个民主阵营一起总结以往的经验,得出公民抗命是当下出路的结论;但今天香港社运已有新主题:“雨伞之后,整个主流阵营并不反思抗命的实践,只有部分可能叫做进步派的人,继续思想这件事。”林朗彦反问:“暴力抗争是否绝对否定呢?我认为不是,某些时候我们都要动用暴力才可达到目标。问题是,在暴力抗争的阵营内,并没有机制令他们知道如何有效抗争。”
陈景辉认为,社会运动始终讲求非暴力、自我组织、自我承担、共同思考分享,雨伞运动虽有许多需要改善或不民主之处,但至少鼓励自我承担,是香港公民社会自我组织的高峰。黄浩铭则形容,占中三子及双学只是徒具形式,当时无实质联合阵线作为大台,因此大众要反思,如何令机制扩展开去,非暴力抗争要不断扩大集体,而非排他垄断,有组织有纪律,运动才有力量。
但说易行难,不论是议会内外,反省意识长期缺席,黄浩铭有气没气地说:“民主派内部本身也没有一个自我检讨的气氛。你叫他自我检讨,即是叫他不用参选,这是长毛(梁国雄)说的,没人会在选举前跟你做自我检讨。如果他是错的,怎样叫你去选他?没有人有这种胆量。”陈景辉也完全认同,长期关心政治的他强烈感受到民主派议员的目标纯粹是为了当议员,这使他疑惑:“在香港,民主派和社会运动之间好像是两种分工,所谓议会内外,但现在是否还可以这样去分呢?”他认为,民主派顾名思义,应该是以民主运动为目的,所以反思民主运动的方向及路线是必须的。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政府未有听取民意,未有缓和社会深层次矛盾,是催生社运的原因之一,但政治问题总不能躲在法庭之后,不循政治途径解决,不尝试理解民怨,只求扑灭反抗运动的火种。而当抗争者面对社会不公义挺身而出,换来的却是独自承受法律责任的代价。港府如何回应民怨,社运参与者如何面对犬儒群众及愈趋狭窄的抗争空间,以及诚实面对自己,是香港所有人不可回避的敲问。
上文节录自第116期《香港01》周报(2018年6月19日)《社运对谈 — 告别“少年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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