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懒人包】一文睇晒土地供应方案优缺点
“土地大辩论”明日(4月26日)开锣,《香港01》整合土地供应专责小组过往14次会议讨论的土地供应方案,并归纳相关优缺点。小组最终向公众咨询的土地选项为何,仍要拭目以待。
短中期方案
1. 私人土地 / 公私营合作
面积:约1,000公顷估计可建单位:13.8万至27.3万伙
✓利用发展商建筑及推广专长,提供可负担房屋,纾解建资助房屋压力✓就较大范围的地区同时照顾发展商及政府利益✓可释放未被善用的私人土地资源✗ 引起“官商勾结”的疑虑✗ 运用《收回土地条例》需在法律等理据方面进一步咨询法律意见✗ 削弱本地农业及对具高生态价值的用地构成威胁
2. 私人游乐场地契约(以粉岭高球场为例)
面积:172公顷估计可建单位:4,600至1.32万伙
✗ 政府或需考虑迁置相关体育会(及其设施),才可释放该用地✗ 需考虑到私人体育会在体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等政策目标方面所作的贡献✗ 要探讨是否需觅地重置,释放用地需要一定时间
3. 推展土地用途检讨及改划
✗ 当地社区很多时候不会欢迎有关改动✗ 要考虑现有公共设施及交通网络能否应付人口增长✗ 法定改划的流程一般需时约11 个月,但可能因争议大而延长程序
4. 空置土地 / 短期租约土地 / 临时政府拨地
短期租约面积:2,450公顷估计可建单位:约33.8万至66.1万伙
临时拨地面积:3,340公顷空置政府土地:140公顷
✗ 某些乡郊地区空置地夹在村屋、棕地、私人农地间,不适合发展
5. 占地广阔的康乐设施用地
数量:95幅
✗ 设施广为公众使用,多毗邻住宅或商业区,可供迁置机会不大
6. 空置校舍用地
数量:183个
✗ 须考虑现正运作机构服务市民的功能✗ 某些社福设施有特定的选址或作业要求
7. 棕地
面积:约1,300公顷估计可建单位:17.9万至35.6万伙
✗ 部分棕地分布零散,即使整合发展,规划格局亦未必理想✗ 部分位于相对偏远地区的私人土地,与生态敏感地区或山区相邻✗ 部分土地如锦田、石岗区,受制机场高度限制,发展潜力较低✗ 重置棕地作业者或推高这些行业营商成本,影响最终用家的支付成本
中长期选项
8. 重置内河码头及东青山湾填海
内河码头面积:约65公顷东青山湾填海:68公顷估计可建单位:2.2万伙
✓ 龙鼓滩填海计划可提供契机✓ 可在用地兴建多层大厦容纳工业与棕地作业✓ 为内河码头和附近用地的房屋发展建议带来规模效益✗ 发展房屋要先重置附近工业设施✗ 内河码头用地受机场三跑系统的高度限制影响✗ 要解决为道路带来庞大交通流量影响✗ 住宅用地可能与周边土地运用存在冲突✗ 青山湾是香港主要船籍港,填海会对渔业造成影响✗ 青山湾毗邻商业捕渔区,填海将对生态、渔业及其他环境造成影响
9. 中部水域建人工岛
面积:约1,000公顷
10. 维港以外填海
面积:400公顷 - 490公顷估计可建单位:19.1万至34万伙
✓ 填海能创造大片新土地,可为新社区的综合规划提供较大弹性✓ 不需收回私人土地及安置居民,对现有土地用途影响较少✓ 是建立土地储备最合适可行方法,以应付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 可接收处理本地产生的公众填料✗ 部分填海地点邻近生态敏感区,并会造成空气污染、噪音等问题✗ 需要大量资本投资,土地发展过程需时10 年或以上
11. 推展新发展区 / 新市镇扩展项目 / 综合发展区/ 市区重建
已规划的新发展区及新市镇:1,142公顷综合发展区:614公顷
综合发展区:✗ 由规划到落实需时长,由研究阶段至首批居民入住需时最少15 年
市区重建:✗ 重建在经济考虑上不可行:大部分具高重建价值的用地已在过去数十年重建,老旧楼宇因重建而增加的地积比率越趋减少✗ 住户由迁徙至新单位落成需时五至六年,带来额外房屋需要✗ 业权分散和楼市炽热,增加收购成本✗ 与受影响人士寻求共识, 是一个高度政治化过程, 需时甚久
12. 郊野公园边陲地带
大榄及水泉澳的土地:约40公顷估计可建单位:7,500伙
✓释出0.1%的郊野公园范围便可增加40 多公顷的可发展土地,估计可提供约7,500 个单位✗ 未有准确资料,确定是否所有郊野公园范围都有同样的生态价值✗ 规划及土地开发过程至少10年✗ 会遭环保人士严厉批评
13. 岩洞及地下空间
面积:约4,500公顷
岩洞:✓提供空间容纳公共或私营机构设施,以腾出土地作房屋或其他用途✓容纳需要稳定、安全地下环境的设施,如档案馆、货仓和数据中心✓不适合住宅用途,故可用于容纳一些较难找到合适地面土地的设施,例如维修站、污水处理厂和灵灰安置所✗ 成本高昂,每平方米地面积造价成本可能是所有土地选项中最昂贵✗ 构想至实现可能需时10至15年
地下空间:✓在缺乏地面空间的地方(如旧区)提供有盖的公共空间✗ 需要面对消防、土地业权等技术问题✗ 装备及结构往往涉及高昂的运作及维修保养成本
概念性方案
14. 填平船湾淡水湖
面积:1,215公顷估计可建单位:30万伙
✗ 全港水塘总储存量会大幅减少约40%,削减供水应变能力✗ 其他水塘将需要取替船湾淡水湖,作为缓冲式或暂存东江水的运作功能,须兴建额外的水务基础设施✗ 船湾淡水湖范围内或周边地区有三个具考古价值地点,发展将会令这些地点及重要生境受到影响✗ 往返市区,可能会成为交通樽颈和出现挤塞情况,兴建铁路专线或涉高昂的建造成本✗ 整个船湾新市镇发展过程需时20年或以上
15. 重置葵青货柜码头 / 货柜码头上盖建屋
面积:约379公顷估计可建单位:5.2万至10.3万伙✓码头范围外约100公顷港口后勤用地以短期租约形式出租,收回只需按租约所订期限向营运商发出通知,毋须赔偿✗ 上盖发展所涉及的技术要求非常复杂,成本及难度极高✗ 上盖发展极有可能妨碍现有码头运作✗ 279公顷用地为私人土地,收回前须先与土地业权人就方案达成共识✗ 假如将后勤用地独立分开发展作其他用途,将对码头运作造成极大影响,因而削弱港口竞争力,料遭业界反对
16. 乡村式发展用地
面积:933公顷估计可建单位:12.8万至25.5万伙
✗ 个别较完整地块亦受限于地形、地区及基建限制等,对增加土地供应未必有太大帮助✗ 削减“乡村式发展”地带的数目或面积,将引发是否需要相若数量的土地搬迁或安置,导致土地供应互相抵销,沦为一场零和游戏✗ 要进行大量收回及清理土地工作, 并将涉及赔偿及安置问题✗ 需要时间解决可能会引发激烈辩论及争议✗ 相当部分空置土地为小型屋宇间的空隙或通道、斜坡、或其他零碎或形状不规则地块
17. 运输基建上方发展
油麻地交汇处:10公顷估计可建单位:1,372至2,781伙✗ 大型高架平台会影响周遭社区景观、通风,也会产生噪音及空气污染问题✗ 产生额外交通流量✗ 必要时下方道路或要全面封闭✗ 高架平台处于宽阔主要干道上方,高架平台需要使用长跨距结构,建筑成本将会更高✗ 须处理额外消防事宜✗ 将产生物业拥有人的法定权益和业权问题,以及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责任及义务问题
18. 收回电话机楼用地
面积:17.4公顷估计可建单位:2,407至4,763伙• 只有5幅占地较大,其中2幅位于市区• 49 幅用地将于2025年或之前租约期满,政府正检视及考虑有关用地的未来路向
资料来源: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文件、《香港01》整理
上文节录自第108期《香港01》周报(2018年4月23日)《 “土地供应大辩论”揭幕 是时候重塑土地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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