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林智远:有部门没把国安法当回事 须多审视执行情况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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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生效后,近期3份审计报告,皆有章节审视各部门或机构落实国安法的情况。审计署长林智远表示,留意到有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完全没将国安法当一回事,有违法风险,因此审计署有责任审视。
林智远接受报章专访时强调,若被审视的组织在国安方面做得好,下次未必再审查。至于《基本法》23条立法后,审计署会否重点审核,林智远指凡是新法例和政府新政策,审计署都会检视,又指新事物风险相对较高。
去年11月的第81号审计报告,指中大发出的设施外判招标文件,与外间机构签订的营运合约及指引均没有加入国安条款。而同年4月的第80号审计报告,认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需加强检视图书馆资料的工作,以维护国家安全和采取跟进行动。另外,报告又指建造业创科基金及政府与设计中心订立的拨款协议中,并没有加入与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指引及规定,建议当局加入相关条款。
更早之前的第79号审计报告则指持续进修基金条款未加入国安指引。
承诺会审视简约公屋与盛事经济项目
至于本届政府推出的多个大型项目,包括简约公屋、推动盛事经济等,他承诺未来一定会进行衡工量值的审计,但有关项目刚“落地”,部分仍在拨款阶段,因此暂时未有纳入未来5年审计规划中。
去年审计报告审查中大外判校园设施,遭质疑管过头,林智远回应指,只要是审计过程中的发现,不会因为事情小而不写,又指原则上希望先审视更重要、更大的事情,但当计划了未来5年的研究范围后,难以因坊间意见而改变。
林智远去年曾率领审计署代表团访京,向国家审计署和港澳办汇报审计署工作,属回归以来,审计署首次类似的访京汇报行程。他指作为由特首提名、中央任命的官员,访京很正常,强调过去多名署长亦曾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