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及酷刑、免遣返声请仅占2.4% 法援署审核杜绝“假难民”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近年司法覆核尤其涉及酷刑或免遣返声请的个案增加,亦有个别申请法援以提出司法覆核的个案涉及政治因素,外界以此抨击本港的法律援助制度。不过,翻查统计数据可看到,司法覆核及酷刑或免遣返声请的获批个案仅占2.4%,超过九成个案均是民生事项。

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梁永祥和法律援助署署长庄因东接受电台访问。(商台相片)

民生个案超过九成 婚姻等家事诉讼最多

过去1年,法律援助署批出的法援案,以处理婚姻问题等家事诉讼案件最多,占民事法援个案近四成。其次是人身伤害及交通意外申索,有接近三成,而雇员补偿案件则占两成多。至于法援署用于司法覆核的法律费用,过去3年仅占整体援助开支不足4%,可见绝大部份法援资源都是用于市民的民生事务上。

法援制度的目标是要确保所有具备合理理据提出法律诉讼或抗辩的人士,不会因欠缺经济能力而无法寻求公义。当中不少申请法援的案件,都是遇到突发事故的市民,包括工业伤亡,这些家庭除了面临经济困难,亦可能要处理申索赔偿的法庭诉讼,承担沉重费用,这时候法援服务就能确保他们在诉讼时获得专业的法律团队提供意见及服务的权利,以及寻求公义的机会。

委派合适律师 维护受助人权益

就以一宗发生在境外的工业意外为例,受助人的儿子因工伤而成为植物人,法援署向她提供法律援助,以协助她代表儿子提出雇员补偿及普通法疏忽索偿。该案件在香港境外发生,需要厘清涉事雇主或承判商的身份,以及举证相关人士的法律责任,过程十分困难。法援署除了委派了具丰富人身伤亡诉讼经验的事务律师,还委派了1名资深大律师及1名大律师,以处理复杂的法律和事实争议。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受助人维护权益,亦得到足以减轻经济压力和保障未来生活的赔偿。

疫情下协助多国海员快速处理欠薪

其实只要在本港法院进行的案件,就算受助人并非本港居民,都可以申请法援。法援署在去年新冠疫情期间,为145名在本港邮轮工作、不同国籍的海员追讨欠薪,包括在法援署内部的训练室为海员安排宣誓及预备法庭文件,使法庭能迅速发出船只扣押令及出售船只命令,扣除法援署垫支费用后,余下金额悉数支付海员欠薪。事件向国际社会展示香港法律制度完善,法援制度有效帮助有需要人士。

受助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及案情审查

就住近年超过1万名酷刑或免遣返声请人士滞留香港,有声音指这些人是“假难民”,会申请法援并在等候程序期间在香港非法打工,认为法援制度出了漏洞。其实法援署有严格的审核程序,所有申请人必须通过资产审查以及案情审查,方可获得法律援助,如没有合理理据而提出诉讼,法援署绝对不会批出法援,因此并不存在“滥批滥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