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守则|保留“政治中立”等如维持不变?一情况可提反对意见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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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出炉的更新版《公务员守则》咨询稿,公务员基本信念由6项增至12项,外界焦点落在其中2项,1项是保留下来的“政治中立”,究竟新、旧《守则》对这四只字的理解有何分别?是否从善如流维持不变?另一项焦点,是新加入的“尽忠职守”信念,公务员是否不论任何身分都不可以批评政府政策?《香港01》逐一拆解。

更新版《公务员守则》今日(13日)出炉,当局曾经研究删除守则中“政治中立”字眼,最后决定保留。(文睿摄)

保留“政治中立”等同维持不变?

旧《公务员守则》对“政治中立”的阐述,都有列明“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不得受政治联系或信念影响”。一直以来,外界对于“政治中立”都各有解读,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间,公务员举行集会被批评为“出政府粮反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当时说出自己对“政治中立”的理解是“公务员应向体制、和维护核心价值的社会及市民忠诚,而不是效忠特首”。

新《守则》保留“政治中立”,惟并非维持不变,因当局添加解释列明“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所有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不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阻碍政府的活动,令人敌视或不信任政府,更不能以政见为由拒绝、拖延或消极执行他们未必认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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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撑政府活动符合“政治中立” 其他应避嫌

根据杨何蓓茵的解释,公务员不能以“政治中立”为由“不用支持政府”,公务员私人时间参加支持政府的活动并不违反“政治中立”,因公务员的公职已是支持政府。若私人身份参加政治、民生活动,杨何蓓茵没明言禁止,只是要考虑活动会否与公职身份扯上关系,要避免令人误以为是官方意见,有怀疑应请示上司。至于参加工会活动,只要是为了争取权益、维护福利,公务员就可以参加。

公务员事务局更新《公务员守则》咨询公务员团体(资料图片)

保留“政治中立”是否从善如流?

当局去年一度打算删去“政治中立”,担心公务员会以“政治中立”为借口拒绝执行政府安排的工作,不过引来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质疑,不是改字眼便可,而是要做好解释说明,否则引起混乱。最终,延迟三季推出的新《公务员守则》咨询稿,保留“政治中立”。

其实,社会对删除及保留都有不同意见,当局一直认为“政治中立”被曲解,不过评估认为删除“政治中立”可能再被曲解,甚至在社会引起波澜,当局没明言是否变相令公务员认为可自由发表政见,总之考虑所有意见后决定保留,认为加以解释“政治中立”便不会引起曲解。

“尽忠职守”等如公务员不能以个人身分批评政府?

新《公务员守则》加入“尽忠职守”信念,提到公务员在网上、社交媒体或其他方式,都不可以公职身分批评任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对意见,明言不应令市民质疑政府,如果公务员提出建设性、理性和温和意见是无问题。即使以个人身分发表意见或参加活动,不论是否与公职有关,都须避免令人误将他们的意见视为官方立场。如发现公务员在网上批评政府或有人举报,当局会作出行动,惟不会主动要求公务员交出私人生活的通讯或跟其他人的交流作核实、调查。

更新版《公务员守则》今日(13日)出炉,当局曾经研究删除守则中“政治中立”字眼,最后决定保留,并加入“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等要求。(文睿摄)

何谓“批评”?有否“言论禁区”?《守则》未有著墨

工会的焦点落在公务员是否不能以个人身分,作出违背政府立场的言论或活动。当局没有明言以个人身分发表哪些言论,属于红线禁区,亦未有清晰定义何谓“批评”、何谓“意见”,如果涉及冲击法治或宪制秩序,即使以私人身分发表言论,当局都强烈建议公务员不要讲,形容“后果严重”,以私人身分发表言论都不是“绝对牌照”说甚么也可以,愈高级愈要警惕。

一情况可提反对意见

若为争取薪酬福利或职安健而出来公开反对,政府消息人士说不属违反《守则》,因争取福利正是工会的价值,不过若公务员事务局人员表态反对,则不适合, 因为会令人对政府立场产生疑问。若果政府为《基本法》23条立法,由于属宪制责任,公务员不论职级与部门均不能“与政府对著干”反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