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民政专员任各区区议会主席 李家超:去政治化
【区议会选举2023】为确保行政主导,改革后的区议会主席将不再由议员互选产生,回归首届区议会安排,即由民政事务专员担任主席,同时取消副主席一职。行政长官李家超5月2日公布“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时表明,此举令区议会回复《基本法》第97条“非政权性”定位,去政治化,体现行政主导。
经修订的《区议会条例》订明,区议会主席的权力,包括订定指定议题要求区议员收集及反映居民意见、制订会议常规、设立指明的委员会,例如地区设施及工程、食物环境卫生、文化康乐、交通运输、房屋、社会福利、发展规划、青年等、 按当区实际情况设立其他委员会、委任当区区议员为有关委员会的主席,及委任非区议员的人士成为委员会的增选委员等。
▼5月2日 政府公布重组区议会方案▼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区议会主席,更好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作为主席获赋权制订会议常规、委任委员会、委任区议员担任委员会主席、委任非区议员人士成为增选委员等,体现行政主导、确保区议会工作配合政府施政。是以在地区上的区议会、三个地区委员会、关爱队和地区管理委员会,就可以统一由政府领导,令政府统筹地区工作上更有效,提升地区治理水平,协助地区市民好好生活。
回归前已参选区议会并曾当选区议员的麦美娟又表示,重塑后的区议会将不设副主席职位。她解释,由民政事务专员出任区议会主席,是回应地区诉求,曾经有人会疑问有很多地区委员会、又有区议会、又关爱队,这些单位之间关系和如何协调,新安排就能够理顺。
设“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
此外,政府会设立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领导地区治理整体策略、政策和措施;及重新定位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为统筹和指挥各政策局和部区地区工作,并易名为“地区治理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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