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改革|民政专员任区会主席 李家超:去政治化体现行政主导
政府提出“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中,对区议会作出重大“手术”,除了议席的组成采取大幅削减直选议席的“4:4:2”(委任、地区委员会间选、直选)方案外,18个区议会的主席亦“回归”首届区议会安排,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同时取消副主席职位。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2日)表示,区议会回复《基本法》第97条“非政权性”定位,去政治化,由民政事务专员出任区议会主席,是体现行政主导,明确指出“重塑后的区议会,将担当配合政府的角色”。
李家超:区议会是非政权性、去政治化
李家超今日率领一众司局长就“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作出解说。多次提及区议会的职能要重回《基本法》第97条所说,是一个“非政权性”的组织定位,使之去政治化,区议会体系要充份体现行政主导,优化区会咨询及服务的职能。区议会主席由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可更好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
李家超表示,“重塑后的区议会,将担当配合政府的角色,协助政府掌握地区脉搏,令政府更有效策划地区服务,亦协助凝聚民心,争取市民对政府支持,为区内居民提供咨询和转介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麦美娟:区议会配合政府角色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重塑后的区议会有九项职能,区议员要定期接触市民、多方收集市民收意见、做好地区服务、咨询或转介个案、与其他组织配合,及要令居民获得最佳效果等,改革后的区议会配合政府角色,协助政府在地区把握社会脉博,令政府有效策划地区服务,凝聚民心。区议会的角色将更清晰全面,地区工作更到位。
▼5月2日 政府公布重组区议会方案▼
麦美娟表示,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区议会主席,更好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作为主席获赋权制订会议常规、委任委员会、委任区议员担任委员会主席、委任非区议员人士成为增选委员等,体现行政主导、确保区议会工作配合政府施政。是以在地区上的区议会、三个地区委员会、关爱队和地区管理委员会,就可以统一由政府领导,令政府统筹地区工作上更有效,提升地区治理水平,协助地区市民好好生活。
民政专员兼任区议会主席 不设副主席
回归前已参选区议会并当选区议员的麦美娟表示,重塑后的区议会将不设副主席职位。她解释,由民政事务专员出任区议会主席,是回应地区诉求,曾经有人会疑问有很多地区委员会、又有区议会、又关爱队,这些单位之间关系和如何协调,新安排就能够理顺。
目前18区的民政事务专员都在位,但未知新一届区议会任期开始时,各区专员的人选有没有变化,像屯门民政事务专员冯雅慧是在任最久,2016年1月已履新。现任18区民政事务专员名单包括:梁子琪(中西区)、陈尚文(东区)、郑港涌(南区)、张雁伶(湾仔)、蔡敏君(九龙城)、林兆康(观塘)、黄昕然(深水埗)、黄智华(黄大仙)、余健强(油尖旺)、杨蕙心(离岛)、邓显权(葵青)、庄永桓(北区)、曾俊文(西贡)、柯家乐(沙田)、陈巧敏(大埔)、区家盛(荃湾)、冯雅慧(屯门)及胡天祐(元朗)。
刘兆佳:政府与区议会是“臂之使指”关系
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分析指,区议会将会“还原”为辅助行政机关的咨询机构,在政府领导下一起搞好地区行政工作,由各区民政事务专员兼任区议会主席,把区会的财政调拨权重归政府是“行政主导”原则的体现。
他形容,日后特区政府与区议会的关系将是“臂之使指”的关系,“行政主导”原则将更为彰显。当双方的互信不断提高,不排除政府日后会愿意和放心让区议会承担更多工作。
▼5月2日 政府公布重组区议会方案▼
新一届区议会如何组成?
新一届区议会将会分三大组成方法,包括直选、委任以及三大地区委员会互选,而三大地区委员会即是分区委员会、防火委员会及灭罪委员会。
三大产生方法的比例如何?
直选议席将大跌至约两成,只余下88席,其余为委任及地区委员会委员互选,各占约四成。委任议员有179席,地区委员会则有176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