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广东签大湾区城市公务员交流协议 由4周延长至3个月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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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与广东省港澳办今日(12日)在广州签署《关于内地大湾区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地公务员交流协作项目协议书》,加深两地公务员交流。
王灵桂、卓永兴见证下签署
协议书由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和广东省港澳办主任李焕春签署,并由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王灵桂、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与广东省副省长冯玲见证。签署仪式前,王灵桂、卓永兴和冯玲会面,就进一步加强粤港两地合作,包括人才协作和公务员交流交换意见。
新协议下,特区政府公务员和大湾区内地城市公务员,交流期将由过去的4星期延长至约3个月,让香港公务员有机会较长时间暂驻内地交流,而广东省亦会派公务员到特区政府政策局及部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