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归香港|法庭早前拒批禁制令 律政司上诉
撰文: 郑宝生
出版:更新: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7日)决定,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7月28日拒绝批出有关《愿荣光归香港》的临时禁制令提出上诉,律政司已向法庭呈交上诉许可申请。
律政司发言人强调:“作为公众利益的监护人,律政司司长申请该临时禁制令是为了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和保障国歌的尊严。”
律政司发言人指,原讼法庭在判词同意《愿荣光归香港》曾被用作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而临时禁制令申请所禁止的四项行为,都明显是或相当可能构成犯罪行为。
发言人引用法庭四项观点,指法庭认为不用质疑《愿荣光归香港》被有效地用作煽动其他人分裂国家,或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而创作目的是要激发起反抗建制的情绪及“将香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的信念。而《愿荣光归香港》在YouTube以“香港国歌”出现,法庭有合理理由相信,导致数次国际体育赛事错把该歌曲当作国家播放。
此外,临禁制令所禁止的四项行为,都是明显犯罪或相当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而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是旨在引起支持“香港独立”的情绪,所以也是危害国家安全。另外,法庭亦希望借此判决纠正有些人的错误理解。
对于法庭不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作用,林定国认为有需要上诉申明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