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就《愿荣光》颁禁制令 李家超:已要求律政司研究跟进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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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拒绝律政司就歌曲《愿荣光》的禁制令申请。正在马来西亚访问的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已要求律政司尽快研究判词和跟进工作,指国歌是国家主权象征,涉及国家尊严,不容被侮辱、贬损和曲解。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则建议律政司上诉。
李家超指,《愿荣光》2019年起广泛流传,并经常用于煽动他人参与极有可能构成分裂国家罪等行为,歌曲亦被不正确地表述为“香港国歌”,对国家造成侮辱,伤害民族感情,政府有责任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他强调,当局聚焦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是保障绝大部分市民,指香港在2019年经历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带来的伤害,不应轻易忘记,而国家安全威胁可以突如其来,必须有有效措施应对,亦是律政司今次申请禁制令的主要目的。
另外,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提议三个方案,其中一个是政府上诉:“打官司系咁㗎啦,政府可以上诉”,第二个方法则是引用可国歌法或国安法执法,而这两个方法均要政府先研究“胜算”,而第三个方法可以是修改法例。
而修例的话,她个人会优先考虑修改国歌法,而修订时必须考虑到令普通市民也明白条例的目的。
她又指,唯一一点值得讨论是担心禁制令下有寒蝉效应,可能是有些动机良好的人播放歌曲会误中法庭禁制令。
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立法会议员黎栋国指,对法庭的判决感到意外,希望律政司研究清楚理据,再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行动。另一名新民党立法会议员李梓敬则对裁决感到失望,建议当局审视法庭观点,并考虑采用不同法律手段,阻止播放及存放有关歌曲。
民建联司法及法律事务发言人周浩鼎认为,次法庭拒绝批出禁制令,客观效果会造成公众焦虑。他称判决会令一般公众误以为有法可不依,在国家安全上存在漏洞。他认为,律政司应就住法庭的观点,审慎研究,积极考虑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