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有培训 劳福局:设详细指引罗列情境 让教师依从
立法会早前首读及二读《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政府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培训,协助他们识别目标个案,违反规定的举报者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梁子颖今日(25日)在相关委员会上问到,如何保障强制举报者的权益,期望指引清晰具体说明需举报的情况。
劳工及褔利局副局长何启明回应指,教师是一个很重要的揭发者,数字上亦见到疫情过后明显上升,相信和恢复上学有关,希望教师理解立法后举报机制和现时的运作不同,责任会在教师身上,故条例草案通过后会有一段时间,让相关委员会修改实务守则。
议员关注保障举报者权益 不会招致民事或刑事责任
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补充指,条例草案参考其他实施强制举报虐儿个案的普通法管辖区的做法,其中一个重要部份,是如何保障强制举报者的权益,包括不会因举报而招致民事或刑事的法律责任。梁振荣又指,过去年多咨询业界意见,特别设计免责辩护的条文。
对于业界关注个别情境如何处理,梁振荣表示,现时政府鼓励专业人士或一般人作出举报,社署和相关的政府部门有一份详尽的指引,是在未立法前制作的。他指局方会结合本地运作多年的经验和外国的实施强制举报机制后的实务指引,尽量把情境纳入指南,令教师有所依从。
自由党立法会议员邵家辉问到假设小朋友受虐,可能伤痕被衣服盖住,强制举报者未有察觉而没有举报,会否违反规定。梁振荣回应指,专业人士工作过程有合理理由察觉到儿童受虐,举报者指南亦会罗列各情境,让强制举报者参考。
药剂师、助产士亦是强制举报者 议员不解
新机制中,社工、教师及医护等人士列强制举报者,他们在工作期间如合理怀疑18岁以下儿童 “已遭受并仍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尽快举报,有关行为包括藉暴力手段使该儿童受到身体损伤,强迫或诱使该儿童参与任何涉及性的作为等。
邵家辉问到注册药剂师纳入清单的原因,立法会“A4联盟”议员林素蔚问到助产士被纳入清单的原因。医务卫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李统殷回应指,不同专业人员的工作性质环境都有变化或不同,难以一概而论,所以就住保护儿童的角度,把注册药剂师纳入名单。另外他回应指,助产士在孕妇产后都会有机会照顾初生婴儿,所以亦纳入清单之内。
陈家珮关注如何察觉儿童被性侵犯的培训
性侵占虐待个案三分之一 ,林素蔚指18岁以下儿童性侵后,特别是16至17岁有点想法时,受害人可能不想受二次伤害的缘故而不想被揭发,有否可能豁免或斟情处理。新民党立法会议员陈家珮指,性侵很多时没有表面伤痕,关注如何察觉儿童被性侵犯的培训。
社会福利署副署长黄国进回应指,不少受侵犯的儿童因为怕影响和家人的关系而不说出来,但影响很多时都不是即时察觉到,为保障小朋友的精神发展,仍然觉得要做强制举报,在每个层面进行跨专业的举报,希望即时向受虐者提供支援。
识别方面,何启明回应指会咨询相关专业再将意见纳入指南,黄国进回应指现时程序指引都有帮助识别的特征,包括阴道不寻常出血、性病或社交活跃程度不同等,由于反应在若干月或若干年后才出现,认为不适宜由儿童决定是否举报,应尽快介入和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