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指明三界别须举报 劳福局指履职尽责不会误堕法网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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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举报虐儿相关草案将于明天(2日)刊宪,新机制下,社工、教师及医护等23类人士列强制举报者,他们如合理怀疑18岁以下儿童严重受虐,必须尽快举报。违者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和罚款5万元。
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今日(1日)表示,立法并非针对专业界别,强调是考虑到年幼儿童表达能力弱,须依靠第三者揭发受虐情况,相信具专业训练的强制举报者,有足够判断力。他强调,从业员只要履职尽责,是不会误堕法网。

强制举报虐儿相关草案将于周五(6月2日)刊宪,新机制中,社工、教师及医护等23类人士列强制举报者,(资料图片)

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于港台《千禧年代》表示,政府立法强制社福、教育和医疗卫生界举报虐儿个案,是考虑到儿童年纪尚幼,表达能力弱,若遭虐侍须靠第三者揭发,故不应交由未成年儿童是否举报。

梁振荣说,当局将编制强制举报者指南,详列各类虐儿情境分析及例子,相信有助业界分辨,亦会于法例生效前提供足够培训,且从业员本身均受过专业培训,强调只要履职尽责,是不会误堕法网。

预计立法后举报情况会增加

他又提到,不应硬性为举报时间设立死线,但业界须在延误举报期间,确保涉事儿童得到充分保护,例如安抚情绪或协助迁离受虐环境,则可视作免责辩解。 梁振荣预计,立法后举报情况会增加,但有信心升幅不会很高,因相信从业员可据专业判断。

梁振荣强调,立法并非针对专业界别,将会前往机构及学校宣传讲解,业界亦不应因为怕家长或学校不开心而不举报,阻止举报者须负相同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