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以“设计用于一次”定义“即弃”餐具 议员忧易起争拗
立法会一个草案委员会今日(6日)再讨论规管使用即弃胶餐具,多名议员关注“即弃”的定义。选委界陈绍雄指,当局现时的“即弃”定义为“设计用于一次”或引起争拗,建议参考外国的“供使用一次或数次后即弃置”;经民联卢伟国附和指:“办公室的蛋糕刀都不止是用一次啦!”
自由党邵家辉质疑,当局仅为业界提供半年宽限期太短,业界忧虑未必有足够时间出售手上胶餐具存货。环境保护署副署长陆嘉健回应指,业界可“早少少准备”,邵家辉怒斥:“法都未立,佢哋(而家)系合法去卖…你系咪同人讲你预咗我通过啦?”
《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在本地销售即弃胶餐具和禁止餐饮处所向顾客提供任何即弃胶餐具。管制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包括禁止销售和向外卖顾客提供发泡胶餐具及其他体积细小而回收困难或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弃胶餐具,以及禁止餐饮处所向堂食顾客提供任何即弃胶餐具。第二阶段则全面落实所有管制。立法会的相关草案委员会今日举行第4次会议。
选委界议员陈绍雄表示,大众都支持规管部分塑胶产品的使用,但要求政府思考可行性,他笑指相信整个堆填区有一半的垃圾也是塑胶袋,政府也没有因此全面禁止使用,而是以征费减少市民使用塑胶袋的意欲。
他更希望局方清晰说明何谓“即弃”,指当局现时的定义为“如果某产品设计时非以用于多一次,即属弃置”,惟其他地方以“供使用一次或数次后即弃置”为定义,他建议参考外国定义,相信可有效避免大众争辩“产品可用两次,不是一次”等问题。卢伟国笑指:“办公室的蛋糕刀都不止是用一次啦!”陆嘉健仅表示会再作研究及考虑。
邵家辉则质疑,当局为规管使用即弃餐具的宽限期仅半年,但引述持分者指不少塑胶产品需从外国入口,船运已耗时两至三个月,只剩下约三个月零售时间,担心未能完全出售手上存货,反问当局是否认为充足?
陆嘉健表示,早前曾与营运者讨论,他们均认为半年足够卖出存货,直言希望商界早早准备,减少使用塑胶产品。邵家辉闻言即怒斥:“法都未立,佢哋系合法去卖…你系咪同人讲你预咗我通过啦?”
陈绍雄则关注饮食业界有否足够时间配合规管措施,包括准备替代品等,建议当局先与业界沟通,再决定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