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查册案|李家超:审视车牌查册以符裁决 其他查册一并检视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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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昨日(5日)裁定前港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上诉得直,撤销针对她查车牌时涉“虚假陈述”的控罪。特首李家超今日(6日)出席行会前主动回应事件,指运输署、运输及物流局将联同律政司研究判词,改进车牌查册的程序及指引,以符合裁决要求。

他同时指,其他类似的查册涉及的其他政府部门,也会以同样的精神作出检视,若有需要会作改善。他又强调,今次裁决反映香港是法治社会,港府会按法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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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在制作元朗7.21袭击事件专题时,被指进行车牌查册时作出虚假陈述,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并遭罚款。她早前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终院今(5日)颁布判辞,认为没有理由将真诚的新闻调查,排除在申请证明书的选项“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以外。因此,蔡申请证明书的用途陈述不属虚假陈述,一致裁定蔡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惩罚。

李家超重申,裁决反映香港的公正司法制度及法治精神,确保《基本法》在香港有效履行及实践。至于其他类似的查册而涉及其他政府部门,他表示会以同样的精神作出检视,若有需要会作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