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3个年度有542名公务员被纪律惩处 警务处47人被免职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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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法会议员促政府交代过去3年公务员接受正式纪律行动、简易纪律行动的惩处个案分项数字和总个案数目。公务员事务局回复称,在过去3个财政年度,共有542名公务员因为干犯严重不当行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正式纪律惩处,另有1,123人因干犯性质较为轻微的不当行为而被简易纪律惩处。按文件显示,最多接受纪律行动个案是警务处,去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9个月有219宗。

湾仔警察总部(资料图片)

去年度首9个月警务处有16人被免职

去年度首9个月有50名公务员被免职,包括革职及迫令退休;157名公务员接受其他正式纪律行动惩处,包括降级、严厉谴责、谴责、罚款、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369人接受简易纪律行动,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训诫,即各项纪律行动合共有576宗。

而各部门中,警务处最多人接受纪律行动,去年有16人被免职,55人接受其他正式纪律行动惩处,148人接受简易纪律行动。第二多被免职的部门是康文署,有4人被免职;惩教署、地政总署、邮政署并列第三,有3人被免职。

但如计算过去3年,警务处则有47人被免职,110接受其他正式纪律行动惩处,330人接受简易纪律行动。

公务员事务局指,政府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采取零容忍态度。整体公务员队伍在2022年3月31日的空缺率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