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发展程序|狄志远批扼杀公众参与权 促循行政程序改善流程
政府提出精简土地发展程序,建议修订《城市规划条例》等法例,将新发展区外的项目“生地”变“熟地”时间由6年减至4年,压缩制图程序至7个月完成及将现时3轮公众咨询减至1轮等。
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今日(4日)举办“修订城市规划条例论坛”,探讨今次修例内容。香港规划师学会前会长周日昌表示,以他所知规划师学会原则上支持有关修订,但他对缩减至1轮公众咨询有保留,认为目前机制已经行之有效。他称,有市民可能出席首轮咨询时没有特别想法,听取首轮咨询后才有意发表意见,设三轮咨询能确保政府全面地了解市民意见。
周日昌指,目前条例规定只有土地拥有者才能提出改划土地用途,建议容许任何人提出改划申请,让政府及城规会吸纳市民意见。他又指,要解决房屋供应问题,政府必须要有土地储备,以及有“熟地”连基建的地块,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民主党经济及发展政策发言人兼城市规划师吴永𪸩指出,城规会通常在1年之内便会完成流程,所以这不是拖慢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反而是政府行政效率的问题,导致工程进度缓慢。他举例指,启德发展区在1998年已经腾空,其后数年已经完成规划程序,至今该区仍有大量土地丢空或仍在进行工程,显然并非规划程序问题。
环团忧扼杀公听会建设讨论
长春社公共事务经理吴希文说,今次修订很可能扼杀公听会上的建设性讨论,尤其是非房屋发展土地。他续指在新规例下,由于城规会将不会公开资料,公众将难以查阅资料和表达意见。他提到,过去环保团体对景贤里、中环政府总部西座的城市规划申请提出反对,最终促使政府或业主改变想法,证明现有的机制有实际作用。
狄志远认为,现届政府和立法会为求争取表现,往往行事急速,未必顾及政策的全面性,例如今次修例便扼杀了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使委员容易忽视施工时会出现的风险。他强调,程序效率固然重要,但不能接受当局透过缩窄公众参与达到目的,建议当局应该要循行政程序改善流程,商讨如何促进部门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