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不应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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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今日改选,主席杜淦堃、副主席毛乐礼和陈政龙均连任。大律师公会执委一致认为,不应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香港国安法》案件,应保持灵活性。
保留灵活性观感上较易令公众接受
大律师公会认为,无论是控辩双方,都不应该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香港国安法》案件,又表示并非每宗案件都涉及国家机密。而容许海外律师参与,可保持法律代表的灵活性,观感上更能够令公众接受。
杜淦堃认为,人大常委会释法保留了弹性,容许政府修改本地法例以处理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的情况。
公会表示,暂未有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的细节,在收到有关修例草案修订之后,会提出具体意见。
若最终是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杜淦堃说并不乐见,但亦明白在其他司法体系,较少让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