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委开会讨论人大常委会释法 支持尽快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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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今日(11日)开会,讨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30日就《香港国安法》 第十四条及第四十七条的释法事宜。
国安委表示,全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内容中所说明的责任,依法履行《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所订明关于国安委的职责,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国安委亦表示,支持特区政府尽快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适当处理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