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记者会会址获续租3年 年期较旧约减4年 新增国安条款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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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国记者会(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向政府租用的中环下亚厘毕道二号会址,租用合约明年1月1日到期。政府回复查询,证实已向香港外国记者会批出为期3年的新租约,较现有租约七年期大为缩短,并新增保障国安条文。
本身为外国记者会赞助会员的刘慧卿,表示对“续租”一事放下心头大石,又指若然不获续租,会给予香港和国际社会很差的讯息。就新租约中加入维护国安条款,刘则指《港区国安法》是香港法律,不论是否记者,亦须遵守香港法律:“你话要守香港法律,啫系话阿妈系女人”。
政府:新约租期三年属新政策
会方早前向政府提出续租要求,政府表示经仔细考虑后,决定以市值租金批出为期3年的固定期新租约,明年1月2日起生效。政府续指,在新政策下所有由产业署租出的历史建筑物,租约年期均不多于3年,这可令历史建筑运用有一定灵活性,更好地配合政府不同时期的政策和目标,以及香港发展的需要。而且,三年的租约期应可让租客有一段合适的时间就其营运作出安排。
列明守国安法 刘慧卿:啫系话阿妈系女人
政府在新合约内加入保障国家安全和充分保障政府权益的条文,《香港01》正向外国记者会查询合约详细内容。
外国记者会近年多次卷入政治风波,包括邀请“占中”发起人戴耀廷,“西藏流亡政府”官员达瓦才仁,“香港民族党”陈浩天演讲,建制派曾多次批评该会,指其利用政府物业宣扬“反中乱港”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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